浙江在线03月23日讯
老板拖欠800多元工资,付某没有通过正当途径索要,而是拿刀从老板娘身上抢走1900多元。3月21日,付某因涉嫌抢劫罪被义乌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付某是河南内乡县人,今年21岁。去年7月,付某来到盛先生位于东阳的工厂上班。上班后,由于经常停电,所以时常停工的付某工资并不高。一段时间后,付某决定辞职不干。他向老板提出结算工资的要求,但盛先生只答应先结算800元钱,余下的800多元工资等付某回厂上班时再给,付某无奈只得答应。
付某知道,员工回家时,盛先生一般都会开车送他们到车站。他顿生一计,为了要回工资,付某决定在盛先生开车送他去车站的路上,采用暴力威胁方式,将余下的工资全部拿回。之后,他花两元钱到工厂附近的一家小店内购买了一把水果刀。
去年12月12日上午9时许,盛先生因为有事走不开,所以让妻子开车送付某前往义乌廿三里街道汽车站,随车的还有盛先生5岁的儿子。在途经义乌廿三里街道某路段时,付某突然喝令盛先生的妻子停车,并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水果刀,架在盛先生儿子的脖子上,威胁盛先生的妻子将口袋里的钱全部拿出来。由于儿子被当场吓哭,盛先生的妻子害怕付某伤害儿子,就将钱包里的1900多元钱交给付某。付某拿到钱后逃离现场。
2月24日,付某在广东增城市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