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4日讯
在淡出视线一年多后,曾颇受热议的温州“个人合作建房”事件,再次引起人们关注。
前天下午,温州个人合作建房方委托房开公司拍得的地块——龙湾区蒲州街道上江路的江前村三产安置地块,四五台打桩机正发出轰鸣声。
而这也意味着,温州个人合作建房会员们期盼的“理想佳苑”,在“淡出江湖”一年多后,再次还原到现实中。
这期间,“个人合作建房”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何看上去是如此“步履蹒跚”?而“理想佳苑”,如今还留有多少理想?
“理想佳苑”又闻打桩声
“温州理想佳苑商住楼工程”等字样,写在工地围墙上。建设单位,是瑞安市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去年1月,这个引人关注的项目,在开工没多久、打了19个试桩后,就陆续停掉了。
这个工程监理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说,这里重新开始打桩,已有40多天。
“温州合作建房网”上也写明:“理想佳苑项目,已于2010年6月23日全面动工。”
“理想佳苑”所在地块,是温州个人合作建房方委托开发商,于2006年11月15日,以1.0458亿元的价格拍得的。
“理想佳苑”这个名字,也是温州个人合作建房方会员们取的,寓意不言自明。
当时,温州“个人合作建房”牵头人、温州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赵智强,曾在温州召开的“第二届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研究会”上宣布:他们委托开发商已拿到政府挂牌出让的地块,5个月后有望动工。
这个项目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很多为房困扰的民众,将其视为国内集资建房的“破冰之旅”。
然而,这个项目之后给人的感觉,却一直是开开停停。
坊间传言是,部分会员们对这个项目的设计、核算价格等,存在一些异议,导致了上述局面。
昨天,一名知情人士透露,类似情况确实存在,“开了很多会,协调了很多次,才逐渐达成一致。”
转型走上商品房开发模式
“理想佳苑”施工现场,门口的移动板房里,除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办公室外,还有房开公司和温州市场营销协会的办公室,每个单位均派专人常驻工地。
“为什么这么多人在现场看着,还不是因为这个项目特殊。”现场一名工作人员这样表述。
在赵智强看来,这里面的“特殊”不假,“一般半天就能完成的立项批复,我们这边却用了很长时间。”
不仅如此,上述知情人士透露,这个项目最终能得到立项批复,并办理各种手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去掉了“个人合作建房”名义,转而按商品房开发模式进行。
赵智强证实,如今的“理想佳苑”,确实走的是商品房开发模式。
不过,提及“个人合作建房”想法是否已游离初衷这个问题,赵智强却认为,这里面也有误解。
赵智强说,“个人合作建房”从拿地开始,本身就是要委托房开公司操作的,走商品房开发模式,也属正常。
而他之前也提及,这里面涉及的一个“变通”,就是让会员们转为项目公司的投资股东。
“理想佳苑”还有多少人居理想
2007年3月1日起实行的《温州市区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市区内的商品房实行网上销售。
既然“理想佳苑”走的是商品房开发模式,房子就要向社会公开销售。这是不是意味着,当初“合作”的会员,不一定能拿到“自己”的房子?
赵智强坦言,这确实是个问题。当初拍下地块时,还没这个规定。他们现在也在期盼,有关部门能不能看在“理想佳苑”的特殊性上,酌情考虑“破例”。
不过,从温州市房管部门传来的消息是,作为一个普通商品房开发项目,每个环节都是按正常房产开发程序完成的,而房源必将纳入市场销售体系。
那么,“理想佳苑”还能留有多少理想?
赵智强曾劝大家换个思路:就把这次“合作”看作一次投资,“只要能获得收益,手上有钱了,住房问题还是能解决的。”
在赵智强看来,如果最后只能实行网上销售,可能出现的状况是:待房子出售后,扣除各种费用,利润归会员。
这块利润有多大?放眼望去,“理想佳苑”地块附近的房价,已从两三年前的每平方米一万元左右,升至现在的3万元左右了。有人说,这就是一剂“定心丸”。
不过,这样的局面,与之前“自己买地、成本造价、自己消费”的初衷,显然已背离很远了。而一切似乎也印证着,在现有法规、政策框架内,“个人合作建房”并不可行。
赵智强说,他们也很困惑,而这,就是现实。
●新闻助读
2005年2月28日,温州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赵智强,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了一份报告,表示该协会愿牵头招纳一批“大专以上学历、在温州工作两年以上、拥有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营销、管理人才或具有相当职称的技术人才”,开展个人合作建房。
消息一公布,就得到120余人响应,最后近300人报名参加。报名的主要有3种人:该协会成员、郊县来市区生活工作的人及市区住房困难户。
同年4月14日,温州个人集资建房联盟筹备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个人集资建房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2006年11月15日,温州个人集资建房方委托开发商,以1.0458亿元的价格,拍得龙湾区蒲州街道上江路的江前村三产安置地块。
公开资料显示,这个地块要建7幢商住一体的住宅,总建筑面积2.55万平方米,共有房子256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