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24日讯 交保50元,报销1.8万元!日前,正在接受康复治疗的我市某事业单位职工陈全根,从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会领到了1.5万元的医疗互助保障金。“这笔互助保障金真是帮了大忙!”陈全根的家属告诉记者,近10万元的医疗费社保报销一部分,单位承担一部分,现在又拿到了互助保障金,个人所负担的约为1万元,家庭经济负担着实轻了不少。而从今年起,随着累计封顶线的上调,陈全根最多可领取1.8万元的互助保障金。
据统计,2006年至今,仅市本级,像陈全根那样领取过互助保障金的职工已有6996人,而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会累计支出医疗互助金645.55万元,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也分别扩展到了253家和35898人。
常言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尽管“全民医保”已经惠及城乡居民,但不可否认,对于需要支付巨额医疗费的患者,医保仍显得力不从心。“由市总工会牵头组织成立的‘互助保障会’,让职工看病有了双保险,也将‘有病人帮我,无病我帮人’的互助精神在广大职工中传递。”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黄家义表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是市总工会帮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会成立至今,市总工会已投入运作资金177万元、投入保障金90万元。经过五年的运作,我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事业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并逐步走上了规范运作。
据介绍,参加互助的职工只要缴纳50元,一年内凡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就可享受补助,多次住院可累计享受。在参保金支出方面,保障会医疗住院的报销口径与社保标准完全一致,凡参保职工患病住院,到社保结算医疗费用后,可再凭单据,按一定比例到保障会报销其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我们是首批参保单位,五年来从没有间断,现在公司参保职工增加至1284名,职工中只有积极要求参保的,没有一人要求退保。”浙江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管联国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去年,公司工会替员工支付参保金额6.92万元,实际报销医疗费达11.4万余元。
根据最新的保障办法调整方案,今年,该公司的报销总金额有可能再度提高。
“参与人越多,风险才越小,也才能干更多的事情。为惠及更多人群,保障办法几乎年年调整。”据黄家义介绍,《2011年保障办法调整方案》已经出台,今年医疗互助保障金给付过程中,根据申请人个人自负医疗额度,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由15%提高至20%;扣除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社保结算后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以下,按30%给付互助保障金;5000元至10000元(含),按50%给付互助保障金;10000元以上,按60%给付互助保障金。同时,在一个保障年度内(即当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每份互助保障金累计给付金额上限由1.5万元提高至1.8万元。这意味着,参保职工将享受更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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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参加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凡已参加舟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会组织关系属舟山市总工会主管和协管单位的在职职工,均可以参保。参保面不少于本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总数的80%,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单位须全体参加。
申请领取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金,应提供:舟山市职工医疗保障金给付申请表,参保对象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舟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申请拨付审核表原件和复印件。 来源:舟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