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昨日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人大常委会(2011-2015)五年立法规划》和《杭州市人大常委会(2011-2015)立法调研项目库》。
未来五年立法规划分为社会管理类、经济管理类、城建环保类、教育科技文化类等四类共44件,其中社会管理类10件,经济管理类12件,城建环保类16件、教育科技文化类6件;调研库共38件项目,涉及社会管理、交通运输、城建城管、环境保护、教育科技等方面。两个文件在上个月公开征集了市民意见(本报曾经报道)。许多市民关心的热点话题,都入选了立法规划和立法调研项目库。比如有望新制定的《杭州市学前教育条例》、《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条例》、《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杭州市公共自行车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要进行修订或修改的《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杭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今后五年的立法项目一般应当在立法规划中选择产生,如果因为客观原因如上位法发生变化等,致使立法规划中的项目无法实施,则可以安排到立法调研项目库开展调研;立法调研项目库则具有一定的弹性,如有的项目条件成熟可以进入立法程序。”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路江通说,在编制规划草案和调研项目库草案时,坚持相对成熟原则,已有草稿或主要制度基本可行的,五年内进行立法的可能性较大的,进入立法规划;没有草稿或主要制度尚需继续深入研究的进入立法调研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