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5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获悉,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定于3月28日起实行的降低部分药品零售价格的决定,我市物价部门近日印发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从3月28日起,包括医疗机构和社会零售药店在内的我市所有药品经营单位,将在执行国家发改委规定的162种共计近1300个剂型规格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基础上,再额外降低我省按差比价规则补充的1000多种剂型规格的零售价格。
据了解,这已经是国家自1997年以来针对药品价格进行的第27次调整。此次进入降价通道的162种药品主要为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其中包括青霉素、阿莫西林、头孢拉定、四环素等常用品种。调整后,这些药品的价格将比现在平均下降21%,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100亿元。
除对统一定价的药品实施最高限价外,单独定价品种此次也被列入降价之列。这是自去年12月国家发改委降低17大类的抗生素、心脑血管单独定价药品价格后,再一次向单独定价药品“开刀”。在市物价局公布的药品目录中记者看到,除了按照国家的“规定动作”执行外,我市还额外对包括阿斯利康公司的赖诺普利片剂、上海勃林格殷格翰药业有限公司的替米沙坦片剂等22个规格的单独定价药品进行了“限高”。
对于此轮调价,社会反应如何呢?昨天,记者走访了市区的部分医院及药店。据一些药店经营者介绍,随着国家加大对抗生素类处方药的控制,其占药店销售额的比例已经较小,因此,此次药品降价对他们来说,影响并不明显。“这些药品主要的渠道还是在医院。”老百姓大药房的负责人表示,按照药品市场渠道的分布,这类药三分之二以上集中在医院,药店等零售环节仅占很小一部分。“目前正在抓紧核对药品目录,确保在3月28日前将所有规定药品的价格降至规定线以下。”市第一医院药剂科周主任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