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9日讯
都说“人无横财不富”,信奉这句话的金某,凭着捡到的他人身份证复印件,冒名办理信用卡并套现,如愿得到一笔“横财”,却很快进了班房。
金某今年27岁,乐清市清江镇人。2007年他在虹桥一电脑商行上班时,曾以商行员工的名义在农行办过一张信用卡,透支了数千元,此后银行虽曾催他还款,但因为他已经离职,找不到他。金某从中悟出“生财之道”,此后仍多次以商行员工的名义,帮人代办信用卡牟利。
2009年3月,金某在公交车上捡到一个档案袋,里面有多张身份证复印件,还有章某、姜某、李某三人的汽车行驶证复印件。金某以电脑商行员工的名义,给这三人分别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卡办好后寄到电脑商行,金某交代以前的同事帮他签收。
当年10月到次年2月,金某到河南做工程,用章某的信用卡套现近万元,后又用姜某、李某的信用卡分别透支近5000元、近2万元。事后金某交代,他以为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的卡,银行也找不到他,不还也没事。
去年11月,被冒名办卡的章某接到银行的催缴信,发现不对,随即报警。民警调查发现,章某信用卡申办表格上填的固定电话是清江镇金某家的,卡则寄往虹桥镇某商行转交金某。今年3月,金某落网。
事发后,金某姐姐代其归还了3.5万元,但金某仍然逃不了牢狱之灾,目前已被逮捕。(温州网–温州日报 刘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