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30日讯 记者昨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已确定,2011年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将低于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
今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国家住建部召开全国主要城市房地产调控座谈会时要求,各城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控制指标,原则上应低于本地区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
我市是国务院重点监控的70个大中城市之一。根据我市“十二五”规划,全市GDP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步增长,年度增幅预期目标均为10%以上,再结合我市11个县(市、区)2011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为10%至12%的情况,以2010年新建住房综合平均价格为基准,我市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控制目标确定为10%以下。
据悉,新建住房的统计范围为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新建用于出售的城镇住房,我市包括所属11个县(市、区)年度新建用于出售的商品住房、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
为确保年度价格控制目标的实现,我市还将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包括强化各县(市、区)政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并对所有新建住房实行网上销售管理,特别是保障性、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网签数据均要纳入国家统计局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编制内容。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