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基本医疗
保障制度体系建设
“近几年来,我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在积极完善城镇职工医保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先后出台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基本达到了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陈肇平委员在代表民建市委会发言时说,“但由于目前实施的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先后建立的,制度体系的设计不规范,缺乏前瞻性的考虑,制度设计上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现象,阻碍了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陈肇平认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设计要尽量体现公平性,坚持筹资额度与保障水平对等,努力缩小不同人群之间的医疗保障差距,不断朝着公平公正的方向迈进,最终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统一。近期目标则以整合为手段,打破城乡户籍界限,以是否达到就业人口标准为界限,将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分为两层,一是城镇职工医保制度,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两项制度之间不设门槛,实现无缝衔接,城乡居民均可以根据自身医疗消费愿望和经济能力来选择参加何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根据这一构想,陈肇平建议: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建立各项医疗保障制度间的转接续制度,实现人员无缝衔接;整合机构和资源,建立统一管理、管办分离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