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8日,公安部下发通报对包括广西合浦县在内的2010年挂牌督办整治28个县(市、区)予以摘牌。
2010年8月1日,公安部将包括广西合浦县在内的30个县(市、区,其中含合浦县)列入涉枪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合浦县被挂牌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打击整治涉枪问题列入县委常委会议的议事日程并作出具体部署;同时成立督查组,督促指导全县的摘牌整治工作。区公安厅、北海市等领导多次到该县指导开展防范打击涉枪涉爆犯罪专项行动工作。
整治工作期间,合浦县上下层层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各乡镇各部门通力配合,各级公安机关全体民警充分发挥严打整治主力军作用,采取强有力措施,集全警之智,举全警之力,全面开展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并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
2011年1月4日,合浦县开展的涉枪涉爆重点整治摘牌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公安厅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审核验收;2011年3月8日,公安部下发《通报》予以摘牌。
公安部在《通报》中,对合浦县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公安机关全力投入打击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公安部还提出,各地要继续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地挤压涉枪涉爆活动空间,巩固成效,严防发生反弹。(通讯员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