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31日讯
52岁的象山渔民李先生,在网上认识了同在象山50岁的赵女士。两人都想骗对方的钱,最终还是李先生技高一筹,从赵女士那里骗得8000元。
昨天,象山法院认定李先生犯诈骗罪,归还8000元给赵女士,另处罚金15000元。
赵女士事后说 “我就想从他那里捞点好处”
李先生有妻有子,但好吃懒做,身边的钱总不够花。
去年5月,李先生在网上认识了一个自称“赵青”的女人。聊了一段时间,李先生了解到,“赵青”跟自己年龄相仿,单身,在国企工作,有点钱。于是,在聊天中,李先生一直自称离异人士。两人聊得很投机,决定见面。
“赵青”确实姓赵,单身,在象山工作。“其实,我也不是真想找这样的男人,聊天中我发现他对我有意思,就想从他那里捞点好处,”事后赵女士对警方说。
去年6月中旬的一天下午,李先生和赵女士在一家茶馆见面。李先生提出想和赵女士做男女朋友,赵女士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找个人搭档 李先生骗得8000元
“想让我做女朋友,先拿点诚意出来,”见面以后,一次聊天中,赵女士暗示李先生。
“我可以给你一笔钱。我有个朋友,是工商银行的主任,姓秦,他答应要给我20万元贷款,现在可以直接打到你的银行卡上。”李先生说。
赵女士信以为真。第二天,她果真接到一个自称是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秦主任把事情交给我办了,你只要提供卡号,我们马上汇来20万元。”
不过,“银行工作人员”又说,赵女士得拿出一笔手续费,总共8000元。赵女士不放心,打电话给李先生,李先生确认了此事。
赵女士当即提供了卡号,然后汇了8000元到对方指定的账号。可直到下班,她都没有收到20万元。
再打“银行工作人员”电话,关机;打李先生的电话,关机。赵女士去工商银行问,得知根本没有姓秦的主任,这时她才知道自己受骗了。
一周后,李先生被警方抓获。他说,所谓的银行工作人员,是他在路边找的一个外地人,事后给了他1000元好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