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31日讯 如果您知道“老赖”隐匿的财产并及时向玉环县法院举报,最高可获1万元奖励。
在执行工作中,一些当事人采取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等方式恶意逃避执行,给法院造成很大的困扰。为了鼓励一些知道真实情况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举报被执行人财产、行踪等相关信息,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近日,玉环县法院和县财政局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对举报人与协助执行人奖励的规定》,以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规定》奖励的对象是:以书面、电话等方式,举报人民法院尚未掌握或申请执行人没有举证的,未结执行案件或可恢复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相关信息,并且由此使案件执行取得实质性成效的公民;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村级执行联络员、乡镇执行联络员和部门协助执行人员。
根据举报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确定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奖励300元至800元;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奖励800元至3000元;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奖励3000元至8000元;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给予8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
《规定》还要求举报人应当实名举报。接受举报时,承办人会如实摘录举报人的举报内容,向其了解财产的状况,并问明举报人的身份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但举报人明确表示不接受奖励的除外。同时,法院和各有关部门将会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