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6日讯 “老话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我挑了这家子的全部担子,他还要横挑鼻子竖挑眼……”向法院送上离婚诉状的那天,38岁的刘爱月(化名)又委屈又气恼。
刘爱月和丈夫何立国(化名)面临的是一场特殊的“七年之痒”。2005年,一场车祸使得何立国高位截瘫,只能终日卧床。然而,除了生活的艰辛,刘爱月还要面对性情剧变的丈夫。2011年3月,心灰意冷的刘爱月将一份离婚诉状递送到了象山法院。
得知妻子提出离婚请求,何立国顿觉晴天霹雳,接到象山法院民三庭孙庭长的电话时,他哽咽了。一边是妻子的气恼,一边是丈夫的懊丧,法官看到了一些别样的东西……
开庭征询电话成了心理热线
象山法院民三庭的庭长孙素静是这个案件的承办法官。接到案件的那一天,她就注意到了双方的特殊情况,被告是一级伤残,这个离婚案的开庭就成了件难事。
要不上门去开庭吧。孙素静将电话打到了何立国家中。得知妻子真的提出了离婚,何立国哽咽了:“爱月人多好啊,都怨我!”
他娓娓地向法官回忆了美好的过去。1994年,何立国和刘爱月在一次聚会中相识,相恋不久两人结了婚。何立国是名货车司机,两口子小日子过得挺不错,婚后3年,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剧变是在2005年发生的,一场车祸使何立国成了一级伤残的截瘫病人。从此,家里的重担都压在了刘爱月羸弱的肩膀上,她没日没夜地在针织厂赶工。后来,因为不得已,他们卖掉了房子,何立国住入乡下老宅,她则带着女儿在丹城租了间小房子,边打工边供女儿读书,还不时寄钱回家。
何立国告诉法官,这样的情形让他心里也觉得很苦,脾气也越变越差,每每妻子回来,他总忍不住找茬骂她,也许是因为害怕妻子会“守不住”他这个废人。
“我不想离婚,我真的离不开爱月啊……”电话里,何立国反复说着这句话。孙素静决定去探探刘爱月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