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6日讯 来自四川的陈女士就遇到有人兜售加拿大币,花2万多元换回60张,不料却是无法流通的秘鲁币。3月30日,龙游县人民法院对导演该骗局的姜某、曾某、杜某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姜某和曾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和5000元;判处杜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10月8日,陈女士乘坐衢州前往遂昌的中巴车,李某(已判刑)扮演一位“西藏人”在中途上车。坐在陈女士旁边的缪某(已判刑)表示自己在西藏当过兵,懂藏语,遂与该“西藏人”交谈,并解释给陈女士等人听:这名“西藏人”是来拜佛求子的。交谈一会之后,“西藏人”掏出一张面额100的不知名钞票塞给缪某。此时,坐在陈女士前排的姜某表示自己在银行上班,验看钞票后,认定是加拿大币,并说100元的加拿大币大概可兑换700多元人民币。缪某、姜某和一旁的杜某当即表示要以300元人民币换100元“加拿大货币”的比例购买,并怂恿陈女士一起参与。
陈女士表示自己未带多少现金。此时,姜某拿出一张银行卡给“西藏人”,说里面有3000元存款,要换10张加拿大币。见拿银行卡就可换取,陈女士想起自己包里也有一张农行卡,里面有21000元,全部换成加拿大币可挣不少钱。想到这,陈女士用卡和密码从“西藏人”那换回60来张“加拿大币”。
姜某等人下车后,陈女士在其他乘客提醒下,才觉得可疑,立即下车报警。不久后,姜某等人被抓获。法院认为,姜某、曾某、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来源:衢州新闻网-衢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