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6日讯 公墓使用有年限,您知道吗?昨天上午,记者从市殡仪馆公墓管理科了解到,根据规定,公墓墓穴第一周期的使用年限为20年,老墓到期后需续签。
据市殡仪馆办公室副主任姜启忠介绍,其实对于公墓的使用年限早就有规定。根据2006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的决定》中规定,骨灰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大于0.7平方米,双穴不得大于1平方米;骨灰公墓墓碑面积不得大于0.4平方米,墓碑放置后顶端距地表高度不得超过0.8米;骨灰公墓墓穴使用年限以20年为一个使用周期,在使用年限届满前,用户要求延长使用期的,公墓单位应当允许,并办理墓穴续用的相关手续。
昨天下午,记者在三山公墓附近采访了几位前来祭扫的市民,对于20年为公墓墓穴第一周期的规定,大多数市民表示并不知晓。据市殡仪馆公墓管理科科长冯长富介绍,我市最早的公墓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建造,至今已经超过20年了。
“有些老墓到期已经有人来续签了,但是还有不少墓目前无人来续签。”姜启忠告诉记者,除了最低每年5元钱的公墓卫生保洁费外,目前市殡仪馆对公墓使用年限到期后续签并不收取其他费用,希望到期的老墓有人来续签。 来源: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