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7日讯 “市区14家驾校以加强驾培市场管理,规范驾培机构及教练员经营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为由,联合约定驾培收费(小型汽车)不得低于2800元,这一行为损害了广大驾培学员的利益,有价格同盟之嫌。”3月28日上午,市区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拿着市区14家驾校共同签署的倡议书复印件及相关文件,向市民援助中心本报值班室反映。
记者看到,倡议书(复印件,下同)这样写道:“为进一步加强驾培市场的管理,规范驾培机构及教练员的经营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根据金华市运管处《关于对金华市机动教练车实行定额招生培训的通知》【金市运(2009)93号】、金华市物价局《转发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金价费(2007)52号】文件精神,以及金华市考试中心设定考试名额的要求,金华市本级驾培机构联合发出如下倡议公约。”
倡议书第2条专门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恶意压价。设定培训收费市场价为3000元(不含进场费)。控制最低价为2800元。”
其中的“罚则”规定:“收费价格自律:互相监督,如发现有培训收费低于2800元者,该驾培机构上交违约金每学员1000元,该教练员停考一期。对扰乱市场价格情节严重者,一经查实将停止该教练员的一切教学工作,并上报运管部门。”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理工汽车驾驶培训学校、金华大昌交通职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金华市鑫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等市区14家驾校的代表在这份倡议书上签字并盖了公章。
相关驾校收费时是否都严格执行这份倡议书呢?4月2日上午9时许,记者以市民身份咨询了其中的5家驾校,结果有两家收费2800元(含考试费370元,不含进场费300元),有3家收费2700元(含考试费370元,不含进场费300元)。
根据市物价局转发的《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各培训机构可根据自身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等因素,在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实行浮动,上浮幅度不得超过基准收费标准的20%,下浮不得低于各类车型相应的培训成本。根据“通知”所附的《各类车型培训学时及基准收费标准表》,小型汽车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760元。
《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驾培的基准收费为2760元,加上公安部门收取的考试费370元,总计3130元,各培训机构可在相应幅度内上下浮动(考试费不能浮动)。
市区14家驾校联合约定驾培收费3000元,不得低于2800元的做法是否属于价格同盟?在接到反映的当天下午,记者把这份倡议书复印件提交给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
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记者。如果倡议书构成价格违法,该局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