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7日讯 3月31日晚上,家住长兴县雉城镇的陈女士在回家途中,被一名20岁左右的青年男子尾随抢走了200元钱。 4月2日,当这名男子再次出现时,被长兴县公安局特警大队的巡逻民警抓获。
事情发生在3月31日晚上10点左右,当时陈女士一个人回家,当他步行至雉城镇大自然城市花园三期工地附近路段时,发现身后有一名年轻男子一直尾随着她。陈女士加快脚步,没想到那名男子也紧跟上来,并掏出了一把刀威逼。陈女士无奈交出了身上仅有的200元钱。
陈女士随即到城东派出所报了案。据陈女士回忆,那名青年男子大概20岁左右,身高在一米七二左右,身材偏瘦,穿着一件深蓝色的上衣。
特警大队的朱警官告诉笔者,当天他们得到这一警情后,便对周边进行了巡逻排查。 4月2日凌晨,当民警巡逻至大自然城市花园三期工地附近时,发现有三名男青年正在步行,其中一名身穿深蓝色上衣的男子与陈女士报案所提到的犯罪嫌疑人很像。民警上前盘问并从他们身上搜出了两把弹簧刀。经审问,一名吴姓男子承认了自己抢劫陈女士的犯罪事实,而另两名男子则是他的湖北老乡。
据了解,吴某是湖北人,来到长兴后没有正当收入来源。事发当天,他身上已身无分文。目前,吴某已被刑事拘留。(湖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