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查获一起网络赌博案 涉案金额高达四百多万
2011年04月07日 19:08:2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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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4月7日讯 现年24岁的苍南籍男子许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因为组织网友参与网络“棋牌游戏”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至今回想起来仍后悔不已。与许某一道的肖某、朱某也同时因为涉嫌开设赌场罪被苍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6日,苍南警方已对以上三名犯罪嫌疑人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且已有8名参与该起网络赌博案的违法嫌疑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据悉,这是苍南县公安局今年以来查获的一起涉案金额较大的网络赌博案。
许某本是苍南县观美镇人,高中毕业之后学得一手精湛的电脑技术,并在县城一家网吧担任网管工作,收入也不错。由于工作中天天接触电脑,无聊的时候经常上赌博棋牌游戏网站,也输了不少钱。但此时的他并没有想到退出“游戏”,而是萌生了代理赌博网站“赚钱”的想法。
2010年7月,许某开始联系某赌博棋牌游戏网站的代理权问题,并在灵溪镇商业城某网吧内设立提供和兑换游戏网站虚拟币点,不断拉拢网吧上网人员在网络游戏网站内进行赌博,向参赌人员提供赌博所需的网站虚拟币,同时提供将虚拟币兑换成人民币的服务。今年2月份开始,随着“业务量”的增大,许某将赌博地点改设在苍南县观美镇自已家中,并雇佣了肖某、朱某等人帮忙,继续组织上网人员在其代理的游戏网站上赌博,并给参赌人员提供赌博所需网站虚拟币的出售和兑换服务。
经苍南警方调查,2010年7月至2011年2月17日期间,犯罪嫌疑人许某伙同肖某、朱某等人向网络参赌人员支付赌博款共计4857042元人民币,从中获利的具体数额还有待警方进一步认定。
据案件经办民警黄合该介绍:“犯罪嫌疑人许某、肖某、朱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组织他人赌博,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涉嫌开设赌场罪。”4月6日,苍南警方已提请检察院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追查当中。
来源:
温州网
作者:
通讯员顾金国
编辑:
任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