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8日讯
逢年过节,许多人送礼都瞄准了优惠券,如月饼票、海鲜券之类的,可是,家住江东的王女士最近拿着一张海鲜券,来到金港大酒店,但却被店方拒绝了,理由是前年发的券,已经过期了。但是,王女士拿的这张券上根本没有有效期。她觉得很纳闷:没写有效期的海鲜券,怎么就算过期了呢?
王女士:
没写有效期的海鲜券,哪来过期作废
2009年底,一位朋友送了王女士一张金港大酒店的海鲜券,上面有金港大酒店财务章,还写着海鲜喜临门礼品装一箱,还注明了领取的时间、地点,不过在有效期一栏却空着。
想想家里海鲜还多,于是王女士一家也没在意。前段日子,她忽然想起这事,就试着去拿。结果工作人员说,这是前年的券,早就过期作废了。“票上没有截止日期,怎么会作废呢?”对于她的质疑,工作人员说要请示老总,就匆匆走开了。
随后,王女士和家人也曾联系酒店,但对方一直没有回复,从前厅推到营销部,从营销部问到财务部,一直没有结果。
酒店:
海鲜券是短期促销行为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来到金港大酒店,营销部经理唐志玲给予了回复。
“2009年,酒店所有的海鲜券日期都是盖章的,从去年开始,我们发出的券,有效期都改成了机打日期。”对于王女士那张没有有效期的券,唐经理承认是酒店方发出的。
“不排除客人自己抹掉,不过也可能是酒店个别员工的私自行为,因为王女士的票,是属于赠票。”不过对于日期的缺失,她表示怀疑。
唐经理说,一般酒店发出的海鲜券,都是短期的季节促销行为,有效期一般是一个月,会在春节前后发放,元宵节前后停止使用。
前厅的李经理告诉记者,前几天王女士家人来咨询,都是自己接待的,当时一眼就认出了是前年的票。“我们酒店每年的海鲜券都不一样,从品种、颜色到款式,都会重新设计。”
针对没写有效期这一点,他也很疑惑。“因为酒店之前人事调动,当时经营这批海鲜券的财务部门大换血,所以也无法追查。”
不过,酒店方表示,这几天会给王女士按照2009年的海鲜券面值重新配置一箱海鲜,以示补偿。
工商:
海鲜券应当有效
随后,记者电话咨询了宁波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施明伟,他告诉记者:“店家不能以一家之言定论‘有效无效’,在消费者合同法上,店家有事先明示的义务。”他告诉记者,如果券上没有有效期,对于消费者来说,海鲜券现在还是有效的。
负责调解的江北工商分局(甬北工商所)叶副所长说,对于王女士的投诉,酒店方之前的态度很不明确。“大堂经理表示无法拍板,转而推脱到营销部门,后来连财务部也涉及了,但究竟这个事情归谁管,谁也不清楚。”
无奈之下,在3月底,工商部门向金港大酒店发出了书面通知,要求在4月的第一周必须进行调解,酒店方的营销经理和财务总监才出面来处理。他觉得,在这个事情上,海鲜券上有效期的空白,属于酒店方自己的疏忽。
据悉,金港大酒店前年发出的海鲜券,还有四个人和王女士一样没有领。
叶副所长说,之前在调解时,酒店方还觉得海鲜券的日期设置,他们是有最终解释权的。但是根据今年3月1日的最新规定,经营单位不允许引用“最终解释权”之类的霸王条款,一旦发现立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