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8日讯
每年清明节前后,除了祭奠亡灵外,不少人都会借这个日子,来审视关于生与死的话题。
虽然,关于生与死的话题有些沉重,但是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要面对死亡这个无法回避和逃脱的残酷事实。
许多人往往会选择入土为安的方式来走完自己人生的最后一步,然而,也有一些人,在生命终结时,选择了以特殊的方式谢幕,希望为社会和人类作出最后的贡献——遗体捐献。
话虽如此,可真正愿意捐献的,又有几个呢?根据台州市红十字会的统计,近5年来,我市登记愿意捐献遗体者有43名,但至今最终成功完成捐献的案例为零。
遗体捐献,让故者依然活着
一个人在去世后将一些有用的器官留给他人,或作为医学研究、病理探讨的标本,用自己的身躯为人类作出最后的贡献,这不仅是一种义举,更是让自己生命得以灿烂延续的好方式。
对于捐献者的遗体,医院会先摘取可用的器官,及时捐献给他人,让生命接力。用一个必然的离去生命,换取他人的生命的延续。
生命也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我们活着喘气,然后喜怒哀乐;还有一种就是通过捐献遗体的方式,在告别这个世界后,被更多的人去念叨和尊敬。
1982年,上海率先开展了遗体捐献工作,2001年3月又出台了中国第一部有关遗体捐献的地方性法规。随后,北京、天津、重庆、深圳、青岛、宁波等城市也陆续跟进。不少地方专门为遗体捐献者设立了纪念碑、纪念园,乃至专门的纪念日。
宁波,是我省较早开展遗体捐献的城市。2003年1月1日,《宁波市遗体捐献条例》开始实施,截至2010年8月底,宁波共有345人办理了遗体捐献申请手续。
而在台州,近5年来,也有市民有意愿尝试通过遗体捐献,来作最后的贡献。根据台州市红十字会的统计,目前登记在册的志愿者共有43名。
“据我们了解,这些志愿者多以快走完生命旅程的为主。”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盛金桥说,自接受遗体捐献登记服务以来,每年都会有一些人打来电话登记,“不过,至今真正实现遗体捐献的还没有。”
“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成最大阻力
崇尚身体完整,死后入土为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伦理,这无形中也成为了遗体捐献的最大阻力。
从1999年到2010年,北京市遗体捐献的登记人数共有12516人,其中有6508人进行了公证,而到真正捐献的时候,这个数字只有1088人。
盛金桥说,从他接触的案例来看,愿意捐献的志愿者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真正当自己故去了以后,身边人的意见,往往让捐献很难实现。“有时候志愿者自己愿意,可亲属、朋友,甚至邻居都会产生不同的意见。”
“前段时间,黄岩有一位外来务工人员,在生命垂危之际,表示愿意捐献遗体,用于救人或者搞科研。”盛金桥说,接到这个信息以后,他们邀请省里的专家来到黄岩,可就在最后一刻,死者妻子不同意了,最终导致捐献无果。
“有很多的因素,首先从情感上来说,生者心里的不忍其实完全可以理解。”盛金桥觉得,在中国有句古语叫“入土为安”,这样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要去淡化这样的观念,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就像以前在做无偿献血宣传时,很多人都不认同,觉得把体内的血抽出来,那是很不可思议的。”盛金桥说,在经过大量的宣传解释后,部分市民开始了解无偿献血的意义,并了解到献血对身体无碍,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无偿献血活动。“或许,在不久的将来,遗体捐献也会被人慢慢接受。”
捐器官比捐遗体更容易被接受
盛金桥说,目前杭州、宁波、温州三个城市,是全省遗体捐献试点地,去年一年,全省遗体捐献共有三例。
“就浙江省来讲,如果有遗体捐献,主要还是通过移植有用的器官,用来救人,然后再进行科学研究。”盛金桥介绍,遗体捐献后,主要送往医院,而操作起来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在台州,接收遗体的单位很少,有些医院只能接收部分器官。”
这几年,台州医院有过一些器官捐献的案例。“但是从数量上来说,也不多。”盛金桥说,在台州范围来看,器官捐献主要以捐献眼角膜为主,因为捐献完以后,遗体还是可以被亲属接回去,更容易让人接受。
记者从台州医院了解到,几年前曾有捐献器官成功的案例,但近几年来,几乎没有成功的案例了。
80后的婉儿,是台州卫生系统的一名职员,学医出身的她对器官捐献比较能接受,但是对于遗体捐献还是不太能接受。
“在学校时,看到那些被福尔马林浸泡的尸体,总感觉会犯恶心,所以,对遗体捐献还是不怎么能接受。”婉儿说。
“有时我们在做宣传的时候,一些年轻人表现得很积极,但基本上都集中在器官捐献上。”盛金桥说,大学生对于器官捐献还是比较能接受的,往往也愿意在登记表上填上自己的名字。
不过,即使有志愿者愿意捐献,无法落实接收单位,也让遗体捐献工作陷入被动。
“像我们台州,各地的红十字会很难找到接收遗体和器官捐献单位,使得这项工作只能局限在登记,而问题是,很多志愿者在登记时都要求能落实接收单位。”盛金桥说,如果提供不了接收单位,志愿者会认为红十字会是在推卸责任,让工作陷入尴尬境地。
尽管道路漫长,却很有意义
在市红十字会的2011年工作计划上,写着“要进一步做好遗体捐献、器官捐献等很难开展的工作”。
盛金桥说,遗体捐献或者是器官捐献,应该说是蓝天底下最美好、最高尚、最慈善的一件事。“但是要转变人们的观念,落实接收单位,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而且这条道路也会很难走。”
“虽然说,现在还没有实现遗体捐献的案例,但是换一个角度看,遗体捐献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这就需要我们把工作都做得更好,做得更细,包括去做更多的宣传活动。”盛金桥说,做这项工作需要耐心,通过长时间的宣传和解释,让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如果捐献了遗体的话,你将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活着,“相信,这个数字就会增加。”
名词解释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如何办理
申请者可到居住地附近的红十字会,办理遗体(器官)捐献申请登记手续;填写《浙江省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本人留存;遗体捐赠遵循本人自愿、无偿的原则。(台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