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8日讯
“今年的清明三天小长假,镇里和社区的干部、工作人员都没有休息。他们每天一早上山巡逻,宣传禁放鞭炮、燃香烛。镇里还备了千余枝黄、白菊花免费送上山扫墓的群众,实行文明祭扫。 ”4月6日下午,刚结束三天值班工作的嵊泗县嵊山镇箱子岙社区干部陈彩萍告诉记者。据介绍,清明三天小长假,该镇在10余个主要进山路口共设了15个卡点、4个值班点、多个流动岗位,共计135人次,送花1000余枝。
送枝小白花,文明祭亲友
4月3日上午6时左右,下大雨。陈彩萍上山时,发现所有参加宣传值勤活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都已冒雨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了。“每个设卡点都有两三名工作人员,还有两人一组的流动岗。主要任务就是对携带香烛、鞭炮的群众进行劝导,并送鲜花给他们,灌输文明祭扫意识。 ”陈彩萍说,工作人员会对每位上山扫墓的群众询问是否有携带香烛、鞭炮,随后在送上一枝鲜菊花的同时,向他们宣传禁带任何火种、烟花爆竹进入山林、墓区,要提倡文明祭扫。“如果发现有携带香烛、鞭炮者,我们会让他把东西先留下,送花让他们上山祭拜亲友,回来时再把东西取回去。群众还是挺配合的,有的还相互转告。 ”陈彩萍说,4日那天扫墓的人最多,仅她们那个卡点就送花70余枝。
嵊山镇渔业副镇长王世权说:“突然让祭扫者不带鞭炮香烛空手祭扫,情理上说不过去。所以,我们特意在节前从菜园买来一千余枝黄、白菊花。希望把‘火源’留下,用鲜花祭亲友。 ”
禁山火宣传,从清明开始
按照旧习俗,嵊山当地居民在清明祭扫亲人时会摆水果糕点供品、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而香烛、鞭炮也是每年正月初一、清明节前后引发山火的“元凶”之一。“送鲜花给祭扫者,除了宣传文明祭扫外,最重要的还要宣传我县刚下发的关于《宣传野外用火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 ”王世权说,办法中就有倡导文明祭奠,消除在墓地、坟头点香、点蜡烛、烧纸钱的祭奠旧俗等规定。文件刚下发不久,恰遇清明节,正好借此机会进行宣传。“清明节期间,我们确实未曾听到鞭炮声,也没有山林火灾发生。除鲜花外,还可以用彩带、植物等符合防火安全和生态环境要求的祭奠方式。 ”王世权说,镇里还发了300余份文明祭扫、清明防火倡议书,举行了现场签名仪式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