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8日讯
湖州在线讯“利用7个月时间,针对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商场超市,严厉查处十种行为。”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商场超市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针对当前一些大型商场、超市存在的十种不规范行为,从3月至10月,我市分3个阶段对所有商场超市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过期食品、销售短斤缺两商品、虚假标识标注、未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销售散装自制食品未依法标注、价格欺诈、促销陷阱、“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等行为。
据介绍,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对商场超市等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企业自律制度和信用体系,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保护消费者利益,构建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通过专项整治,让企业自觉落实商品质量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商品进货台账、标示标签管理和落实消费申诉处理制度,规范格式合同。(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