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1日讯
快递途中,价值1.7万元的进口烤箱被损坏,几乎成了一堆废铁。物流公司只愿意赔5000元。工商人员介入后发现,消费者张女士事先对烤箱进行过保价,最终她获赔16000元。
张女士在温州经营一家餐饮店,前不久,她从外国进口了一批价值4万余元人民币的厨房电器,其中一台烤箱价值1.7万元。电器到上海后,张女士委托一家物流公司快递到温州。为了机器的安全,张女士做了45000元的保价运输,支付了225元保价费(其中烤箱的保价费85元),并在快递合同上注明“小心轻放”。
这些电器送到温州后,那台烤箱却损坏了。张女士联系物流公司,要求按保价得到17000元赔偿,物流公司承认损坏事实,但坚持只赔5000元。
调解时,物流公司辩称可负责把机器修复。张女士说,维修需要大笔费用并会大大影响烤箱制出食品的质量,坚持不同意维修。工商人员认为,张女士做了保价运输,物流公司应按照合同上的保价进行赔偿或为其购买1台新的烤箱。最终,张女士得到16000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