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1日讯
“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台州蓝色经济大发展大跨越之年。
兴港开海,台州现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我们要确立海洋开发的主导地位,有组织、有计划、科学地加大开发力度,形成大港口、大开发、大项目三位一体的沿海发达地区。
海洋的开发一定要按照“前瞻性、科学性、协调性”的要求,把好海洋产业项目审批关。市、县(市、区)在引进临海(海洋)工业项目和项目上马时,要充分考虑海洋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克服短期行为;要严把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审批关,所有的申请项目都必须编制海洋资源开发综合评价报告,经过科学、充分的论证,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特别是严格控制排污项目。
在海洋开发的战略规划中,要深化港口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港口法制环境,放开理货市场,创新口岸通关模式;理顺沿海滩涂开发和利用的管理体制,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陆地环保管理;形成开发与保护相结合,政府规划引导与开发相统一、多元化、多层次、立体型、专业化开发海洋资源的市场机制。
此外,海洋开发中,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山海协作进程,实现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进而实现区域优惠政策体系化;同时要加速中心城市建设,通过“项目拉动、人口集聚”等战略,促进人口及生产要素向预定的中心镇、小城市、县城、台州主城区集聚,从而推动农村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
——市政协委员临海市农产品营销行业协会会长王顺海
(来源:台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