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1日讯
一年前,6岁的小阳(化名)在一幢楼房下玩耍时,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石头砸伤而差点丢了性命。
到底是谁砸伤了小阳?小阳家对门的邻居——12岁的智障男孩小强(化名)在派出所的笔录里承认是他扔的石头,但他父亲对此提出质疑。近日,鄞州法院望春法庭对此案开庭审理。
楼下晒太阳差点丢了命
去年3月28日下午3点多,暂住在鄞州区高桥镇某村的小阳洗完头后,拿着妈妈的指甲油跑到一幢楼房旁边晒太阳,边涂指甲油。
突然,一块石头从楼上掉下来,砸中了正在低头涂指甲油的小阳。小阳的头部顿时鲜血直流,当场昏倒,旁人发现后立即报了警。
小阳昏迷3天后终于醒来了。医生诊断为“颅骨开放性多发性骨折,气颅,头皮血肿”。
治疗了18天后,小阳才病情好转出院。
智障男孩口供承认扔石头
事发后,高桥派出所赶到现场进行勘察。
派出所先后向小强和多名旁观者进行了询问,认定小强是扔石头的肇事者。
望春法庭从高桥派出所调取了几份相关的笔录,并当庭宣读了部分内容。
小强笔录的部分内容如下:今天下午3点左右,我跑到三楼,门旁有一大一小两块石头,我搬到四楼,从楼上看到了一个小女孩,我就叫她让开,叫了3次,她不让开,也许她没有听到,我就丢了下去……
另一名旁观者在笔录中说,她看到一个小男孩(小强)从楼上跑下来,就问是不是他扔的石头,男孩回答说“是”。
据了解,12岁的小强有智力二级残障,平时不太与人交流。
监护人质疑笔录内容真实性
小强的父亲敬先生说,在小阳受伤后的第二天,他就去看望了小阳,但是他认为没有证据表明是小强扔的石头。
敬先生当庭指出,他的儿子有智力二级残障,平时连一句连贯的话也说不清楚,儿子的话是不能作为证据的,因此他对儿子笔录内容的真实性感到怀疑。
另外,他指出当时现场有好几个小孩在一起嬉戏,可其他几份笔录中也没人亲眼看到他儿子扔石头,“仅凭我儿子的笔录,就认定是我儿子扔的石头说不过去”。
敬先生的律师也当庭指出,去年小强的身高和身体条件不可能将石头从窗户扔出去,且事发窗户仅容一个成人的头伸出去,小强是不可能看到楼下的小阳的。
事发地房东成为第二被告
小阳的父亲除了把小强告上法庭外,还将四楼房东杨先生作为第二被告告上了法庭。
小阳的父亲认为,石头是从四楼窗户扔下去的,杨先生对房屋管理失责,安全注意不够,任由小强随意进出楼房玩石头搞恶作剧,且窗户为敞开,为小强扔石头提供了方便,具有重大过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杨先生说,这是他第一次上法庭,经常有一群小孩跑到他的房子里去玩,他不住在那里,他对发生了什么事情不清楚,他愿意尽一些人道主义义务,但不是赔偿责任。
庭审结束时,敬先生拒绝了法庭调解,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从法庭回家还有一点距离,敬先生邀请小阳的父亲乘坐他的车子一起回去,小阳的父亲同意了。他告诉记者,除了这个赔偿的事情外,他和敬先生并没有矛盾,“我们都希望法院能够查明真相!” 来源:中国宁波网—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