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1日讯
(通讯员 冯筏 冯建)因沉湎网络不能自拔,没钱上网便萌生抢劫钱财的歪念。近日,奉化小伙张某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不仅赔偿了被害人近3万元,还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罚金1000元。
今年刚满18周岁的张某来自奉化溪口的一户农民家庭,长得壮壮实实。因是家中的独子,便自小受到家人溺爱,年迈的爷爷奶奶更是对这个孙子疼爱有加。因不爱学习,成绩也不好,初中毕业之后,张某就不再上学。由于不肯吃苦,也没有什么技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张某一直待业在家,与电脑相伴。
作为一名标准的90后少年,张某跟其他孩子一样,对网络游戏有着痴迷的喜爱。为了能够买点卡打游戏,张某不得不隔三差五地向父母、爷爷奶奶伸手要钱。
去年7月的一个晚上,烦躁不已的张某从隔壁村朋友家走路回家,因为早上刚从父母那要来的零花钱才一天的功夫,这会口袋里又空了。然而此刻的张某依然还沉静在游戏世界的画面里,该怎么再去弄点钱?向父母要?肯定不行,最近这几天几乎天天跟父母要钱,他们铁定不会再给了,说不定还会挨顿打。怎么办?
这时,前面的弄堂口忽然有个女人独自一人拐了进去,借着路灯,张某分明看到了那个女人身上的皮包。“反正黑漆漆,谁也看不见,要不抢一个?”张某暗自给自己鼓劲。说干就干,张某尾随这名女子,来到弄堂的深处,一看四周无人,便一个箭步上前从后面掐住了女子的脖子将其翻到在地,一番扭打之后,便开始动手去抢女子肩上的皮包。岂料女子不仅奋力反抗,还在两人的拉扯过程中,借着灯光认出了张某,惊呼,“你不是阿国的儿子吗?”张某一听,傻眼了,此时的他也看清楚了眼前的女子是自己村的,跟父母都认识,于是一时失措,再也顾不及抢什么东西,一溜烟跑了。
回到家后,父母发现了儿子的异常,在一番追问下,张某向父母如实说出了自己打人抢东西的事实。随后,儿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了当地的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但因其犯罪时尚未满18周岁,且有自首、悔罪表现,对被害人造成的腰椎骨折构成轻伤,给予了经济赔偿并获得了其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