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2日讯
今年1月,在宁波工作的陈先生在看央视热播剧《古今大战秦俑情》时,突然发现,里面有两张照片是自己妻儿的。
更让陈先生郁闷的是,一张妻儿的合影,还在电视剧中被用作主人公童年跟母亲的合影。而根据剧情,主人公的母亲已经去世了。
当时在本报记者的帮助下,陈先生联系上了电视剧出品方,而出品方之一的“北京时代东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黄小姐也向记者承认,照片是美工从网上直接下载的,随后双方进行了沟通,这一事件也暂告一段落。
让记者没想到的是,此事再起波澜:昨天,陈先生已向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正式将出品方告上法庭。
沟通:出品方只道歉不赔偿
陈先生表示,出品方在沟通的过程中态度一直很好,但在处理此事的实际行动上让他很不满意。
春节前,应出品方之一的“北京时代东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黄小姐的要求,陈先生将自己和妻子身份证明以及照片原版等资料传真给对方,但此后就没了回音。
过了春节,陈先生再次拨打黄小姐的电话,对方告诉他,此事已转交给《古今大战秦俑情》制片人程女士处理,并将程女士的具体联系方式提供给他。
“这个程女士也倒客气的,在电话里一直跟我道歉,还曾口头许诺会将发行出去的DVD产品里涉及的相关内容删除,不过提到经济赔偿,就……”陈先生从对方那里得到的回答是,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处理:一是让双方律师谈,二是走正规程序。
陈先生表示,“我的理解就是可以给他们发律师函或干脆起诉。”
之后陈先生就再也没得到对方的任何信息了,这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进展:虽道歉但画面还在播出
2月10日,陈先生突然在新浪娱乐的“《古今大战秦俑情》专题”中,发现了一份声明,“表示了道歉的意思”。
根据他提供的网址,记者昨天也看了这份声明,声明是以《古今大战秦俑情》制片人的口吻写的。
原文如下:
“《古今大战秦俑情》剧组在获得侵权投诉信息后迅速调查,确认工作人员未授权使用当事人照片进行再创作,造成当事人的形象被占用属剧组管理失误。制片人对当事人表示歉意并表达了在可行范围内作出赔偿的愿意,同时对管理进行了反省,追回修改所有播出画面。剧组请当事本人尽快予以接洽,商谈解决事宜。”
陈先生认为,侵权行为是在央视一套发生的,道歉声明自然应该也在这一媒体发布,而且这个道歉声明发布以后根本没有通知过他,还是他自己搜索到的,发布的地方也是在这个专题下面一个很小的角落,进入页面后还需要下拉才看得到。
“道歉声明发布以后,我还是感觉对方很没有诚意,都已经发布两个月了,目前在视频网站和电视台里播出的《古今大战秦俑情》里,依然能看到我妻子和孩子的照片,根本没有修改,问题没有解决,周围的人还是会看到呀。”陈先生说。
结果:当事人提起诉讼索赔80万
在跟律师商量后,陈先生决定,正式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他前往宁波的新华书店购买了7套《古今大战秦俑情》DVD,作为证据。
“因为这个电视剧出品方有5家(分别是浙江影视集团、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广东电视台、北京时代东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我起诉也是将他们5家作为共同被告的,所以未来提交证据肯定要给他们一家寄一份的,然后给法院一份,我们自己一份,所以要7份,一共花去了644元。”陈先生解释。
昨天傍晚,陈先生给本报记者介绍了他的诉讼请求,一共有5条:
首先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停止侵害原告肖像权;其次要求五被告在央视一套向原告赔礼道歉;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80万元;消除侵权造成的影响;赔偿实际损失644元。
关于80万赔偿,陈先生解释,是律师目前根据能找到的一些材料估算的,确切的赔偿数字还要进一步调查,比如五被告将电视剧卖给各个电视台的收入还有出版DVD的收入等等。
而选择宁波江东递交起诉书,主要是因为陈先生目前户籍在这里,同时他看到电视剧播出时也是在宁波,购买DVD也是在宁波。
对于官司的胜诉,陈先生表示很有信心,“不过首先要看法院是否受理,受理之后要做的事情还要很多,侵权容易维权难呀。”此时,陈先生的QQ名字也已经改成了“肖像哥”。
事件回放
今年1月19日,央视1套正播放《古今大战秦俑情》31集。情节是:在自家陶瓷作坊里,主角罗开平正在做陶艺,他的女朋友正在看罗小时候和母亲的合影。根据剧情,罗的母亲已经去世。
陈先生突然发现,电视剧里的2张照片,1张是毛毛(陈先生的儿子)4岁时的照片,1张就是毛毛和妻子的照片,而此前,没有任何人跟他们联系,剧组这是侵权。据推测,照片是剧组人员从他的网上相册下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