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路段灯光昏暗,草丛密集。见习记者陈中秋摄
今年3月份以来,尾随抢夺、抢劫夜间独行女子的案件不断发生。
4月4日凌晨1点多,上完夜班的刘姑娘在朝晖一区小区门口50米外,被一男子扑身抢劫。(本报4月6日曾报道)
次日晚上7点左右,又一女子在西湖大道ATM机取钱,遭一男子持刀抢劫,女子手被割伤。(本报4月7日曾报道)
每年三四月,都是街面犯罪高发期,警方通过媒体作过多次提醒,并加强了夜间巡逻力度。
比如,米市巷派出所根据辖区特点,把辖区一些路段作了分析和评估,对那些偏僻、灯光暗的路段,以及往年易发夜间抢夺、抢劫案件的路段,夜间派巡防人员蹲守。
运河上有座青园桥,桥东边是西湖文化广场,西边是白马公寓。白马公寓与青园桥之间有条马路,灯光比较暗,深夜常有夜归人路过。
米市巷派出所派出人手,暗中蹲守。
4月5日晚上9点多,在白马公寓和青园桥之间这条马路上蹲守的巡防人员发现,有个夜归男子背包经过时,突然有个小伙子从花坛边的树丛里跳了出来,尾随那个男子走了二三十米,又一路小跑返回,跳进树丛,猫着身子躲在那里,像是玩捉迷藏。
五六分钟后,一个姑娘背包经过。猫在树丛里的小伙子又跳了出来,跟在姑娘后面。这一次,他离姑娘很近,姑娘有所察觉,突然回头。小伙子立刻转身就跑,跑回树丛,又猫了起来。
有问题!巡防人员心里有数了,不动声色蹲守在暗处,没有打草惊蛇。
晚上10点左右,又一个姑娘经过,小伙子再次故技重演,又从树丛里跳出……
这一次,他紧跟着姑娘走了几十米,结果对面又来了两个姑娘,三个姑娘好像认识,见面说起话来。小伙子没有办法,只得再次返回,但这一次,他没有躲到原来的树丛里,而是就近跳进了另一个树丛。
巡防人员紧跟了上来,一个树丛一个树丛地搜索,手电筒扫过每个阴暗角落。眼看巡防人员越来越近,小伙子待不住了,突然从树丛里跳出来,拔腿就逃,巡防人员急追,把他摁住,从他身上搜出一根电警棍,一个警用手电筒,还有一把水果刀。
他姓苏,辽宁人,1990年生。
苏交代,他以前在杭州打工,认为杭州人有钱。这次是4月1日来杭州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来抢劫。电警棍和警用手电筒是来之前人家借给他的,水果刀是自己买的。
“担心关键时候电警棍和手电筒没电,就买了刀。”苏交代。
苏到了杭州后,就一直在运河边寻找目标,但由于害怕,没敢下手。
4月5日那天,苏选择青园桥边这条路,一是这条路灯光暗,二是选择躲藏的这个树丛监控拍不到,于是大着胆子,下定决心在这条路上蹲守,准备抢劫夜归路人。
苏还说,他自认为“考察”得很清楚,连周围环境都看过了,怎么逃,往哪儿逃,他都仔细考虑过。但没想到,还没来得及动手,就被巡防人员抓了。
苏因涉嫌抢劫被刑拘。
民警后来说,其实这是苏自作聪明,监控探头有很多是可以旋转的,白天看的方向,很可能和晚上的不一致。
米市巷派出所代所长方向明分析,嫌疑人针对的目标,不光是夜间单独行走的女子,单独行走的男子也在预谋抢劫范围之内;苏某随身携带的电警棍,最高压可达一万八千伏。而且他来杭州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抢东西,危害性极大。
两个建议:一、若被人夜间跟踪,可以突然转身,有刑侦专家研究过,绝大多数犯罪分子不敢正视受害人的眼睛作案,对方措手不及,很有可能逃走。
二、被人跟踪,还可以主动向迎面过来的路人打招呼或者搭话,不管路人是否认识,这可以让劫匪误以为跟踪对象遇到熟人,而放弃抢劫。(来源: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