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3日讯
“党员认可、群众信任、社会认同、组织赞许。”这是省委对党代表提出的要求。昨天上午,省委组织部召开新闻通报会,副部长庄跃成介绍我省出台党代表活动“五项制度”有关情况。
“五项制度”分别为:党代表提案制度、党代表提议制度、党代表调研视察制度、党代表列席党内重要会议制度、党代表学习培训制度。
庄跃成说,浙江在党内民主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这次出台“五项制度”是重在保障党代表履职,在全国同样具有领先性。
代表提案,指的是党的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代表以书面的形式向党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建议。新出台的代表提案制度,提出“代表提出提案前,应当进行深入的调查和论证”。
代表提议,指的是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新出台的党代表提议制度,提出“代表在任期内提出提议的次数一般不少于一次”。
组织代表调研视察,是落实和保障党代表监督权、知情权的需要。新出台的代表调研视察制度,提出代表在“任期内参加调研视察活动不少于一次”。
新出台的代表列席党内重要会议制度,提出“代表列席会议时可通过单独分组等形式参与会议讨论和相关活动。会议组织单位应当为代表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新出台的代表学习制度,提出“代表在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集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