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3日讯
孩子刚生下4天,夫妻俩就急着办离婚。近日,来宁波市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的一对夫妻,让工作人员又无奈又同情。
两人的离婚故事很曲折,皆因一套房子。
原来,男方买了一套房,打算等贷款批下来和女方结婚,可女方大腹便便,生产在即,无奈之下,两人便领了结婚证。
不过他们没想到的是,宁波推出了房产新政,按规定,他妻子已经有了一套的情况下,两人不能再买房……
生完孩子,便要离婚
“我们要离婚。”这对夫妻很平静的来到了婚姻登记处,并拿出了早已写好的离婚协议书。
工作人员看到,两人今年1月份才领了结婚证,孩子也才出生4天。见状,工作人员不禁泛起了同情心:“孩子还那么小,男方你也不仗义,怎么可以冲动和你妻子离婚啊。”
看男方不动声色,工作人员开始劝说女方:“你可以要求不办的,妻子在哺乳期间,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等孩子满月后再说。”
这时,女方开口了,她说,不用劝了,这婚是一定要离的,没办法。
通过相关证件,工作人员发现,男方张某和女方吴某都是80后,两人都是外地人。
贷款没批,奉子成婚
孩子还这么小,为什么迫不及待要离婚?一直沉默的张某开始道起了苦水。他说,这都是房子惹的祸啊。
“我和妻子都是外地人,在我们领证前,妻子已经按揭买了一套小房子。”张某寻思,以后他们结婚后,不能像上门女婿一样住妻子的房子里吧。
于是,去年张某跟家里沟通后,凑了钱付了首付,按揭了40万,也买了一套房子。张某心想,这是他的第一套房子,贷款肯定没问题。可是,报上去一段时间也不见银行音讯。
“那个时候我妻子的肚子已经很大了,马上就要生了。”这时张某的顾虑又来了:两人只是同居,没结婚,就无法领出准生证。张某考虑再三决定两人先领结婚证。
新政出台,贷款无望
好事多磨。结婚证领了,孩子也生了,前段时间,银行贷款却不批了出来,此时的张某已经结婚,所以已经不能申请买房了。
原来,今年2月份,宁波推出了最新房产新政,规定:能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宁波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只能新购一套住房。无法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宁波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购房。
“我妻子已经有房了,我们家庭已经购得一套房,如果我要再买就必须一次性把按揭的40万付清。”张某说,他只是个普通职工,哪来这么多钱,但如果不付又算违约。
为了房子,选择离婚
怎么办?张某在朋友的指点下,想到了离婚。离婚了,他和妻子吴某就各自为户,贷款就不受限制了。等事情全部弄好了,两人再复婚也没事。
“我们思来想去也只能这么做了。”妻子吴某无奈地说,反正两人仍然住在一起,离婚也只是个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