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3日讯
前日,鹿城区通过了首个有关整治和查处违法建筑的规范性文件《鹿城区整治和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同时该区讨论通过了“鹿城区违法建筑‘六必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今后每月将拆除“十大典型违章建筑”,首批“十大违建”(详见表格)今起拆除,本月底前拆除完毕。
《规定》对违法建筑的整治、查处的职责分工做了具体的规定。街道、乡镇为该区整治和查处违章建筑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牵头组织开展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联合执法行动。城管与执法、国土、规划等职能部门作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的执法主体,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对违法建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规定》还提出将首次实行“首查负责制”,发现或者接到违法行为举报的执法部门为首查责任单位。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的,首查责任单位应当先行制止违法行为,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案件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执法部门。
记者还了解到,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4月中旬,该区将正式全面开展“六必拆”——党员干部必拆、沿路沿河必拆、妨碍建设必拆、安全隐患必拆、顶风违建必拆、大型违章必拆。
为配合区“六必拆”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鹿城区还制定了相关考核办法,由区整治和查处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年度违法建筑拆除任务,并下达给各街道、乡镇。考核的组织形式采用随机抽查实地考核和暗访检查的方式,每月一考核、一排名、一通报,年终对全年考评情况进行总排名,并作为相应奖惩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