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4日讯
(通讯员 林茂红 邹立海)4月9日下午,一辆号牌为浙KK6286的小车在G1513高速公路(原金丽温)由温州向丽水方向上行驶时,与一辆号牌为浙C17986的中型客车发生刮擦。
由于双方都认为是对方的过错引起事故,在青田服务区双方发生了争执。在争执中,小车驾驶员在车辆档位挂在前进档,驾驶员下车,车辆向前行驶,将服务区的水泥隔离桩撞倒了一大片。
恰巧高速交警在青田服务区的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制止双方之间的争吵,并对事故进行了调查。
经了解,浙KK6286小车在行驶过程中,驾驶员打开转向灯欲从慢车道变更到快车道,由于没有与快车道上行驶的中型客车拉开足够的安全距离,在变更车道过程,小车的左侧车尾与中型客车的右侧车头发生刮擦。造成该起事故的原因是小车驾驶员违法变更车道,小车驾驶员承担全部的责任。
经过交警的耐心调解,双方握手言和。浙KK6286小车驾驶员赔偿服务区被撞坏的水泥隔离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