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14日讯 缙云一30年老房子顶楼住户违法改建,楼下住户举报了半个月,违章建筑仍顺利“结顶”。缙云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称,只要能出具房屋的安全证明,再交掉罚款,违法改建就是合法的(4月11日《处州晚报》)。
按照我们通常的思维逻辑,既然落得个“违章建筑”的名声,总归不怎么光明磊落,喜欢偷偷摸摸施工,希望趁人不备蒙混过关;而一旦事情败露,就算生米煮成了熟饭,也往往难逃“见光死”的下场。不过,缙云这个违法改建工程,却着实让人大跌眼镜。“改建不怕举报难,城建监察只等闲”,“任你举报万千回,我自岿然不动”。经过几个来回的较量,人家硬是让楼下住户半个月的举报白白做了无用功,让堂堂城建监察执法人员束手无策没咒念,缙云“最牛违章建筑”的桂冠乃是实至名归。
当然,黑就是黑,白就是白,黑白不能倒过来。再牛的违章建筑,它也是不合法的。更何况,这座违法改建的楼房还是30年的老楼,没有圈梁固定,地基也不稳。乖乖,十几吨的钢筋水泥板加上去,老楼能吃得消吗?设身处地想一想,谁住在下面不胆战心惊?
然而,匪夷所思的是,尽管属于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改建,尽管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最牛违章建筑”还是在楼下住户的怨声载道中顺利“结顶”了。你举报或者不举报,违章建筑就在那里,趾高气扬,嘲笑民意的孱弱,折射监管的无力。
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六章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其实,不用我们背书,缙云城建监察大队对此应该是耳熟能详。令人不解的是,一家掌握法律赋予权力的主管部门,竟然对于一个规模有些不起眼的违法改建工程“英雄气短”。除了一开始派几个人来口头叫停外,后来便不再到现场抛头露面;面对住户的屡次上门反映情况,先是搬出“规定处理周期是三个月”的挡箭牌,而后干脆表示“只要有安全证明,交掉罚款就合法”。
恕笔者驽钝,实在想不出谁有资格对一个明显存在质量隐患的违章建筑开具安全证明,谁又能够对住户的生命安全负责。再者,交点罚款即便能够“洗白”违章身份,就可以彻底打消住户们的焦虑,让颤颤巍巍的老楼一下子变得固若金汤吗?简直是笑话。
倒是违章建筑业主的一句话点醒梦中人,“我们建设部门里有熟人,只要快点完工就没事。”联想到城建监察大队的诡异表现,我们有理由相信“最牛违章建筑”的底气绝不是虚张声势,其背后一定有“最牛后台”在为其撑腰。究竟是谁置群众利益和国家法规于不顾,为违法改建行为打保护伞,上级部门有必要好好查一查,且让我们拭目以待。(处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