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昨日举行第64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辉达、王基信、项勤、陈振濂,秘书长俞宝祥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决定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举行,预定会期1天半。会议将审议《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修订草案)》、《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执行《关于加强杭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会议还将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调研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