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16日讯 市区出现假冒专供茅台酒。昨天,鹿城工商分局将近日在市区某酒庄查获的涉嫌假冒专供茅台酒一案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在4月8日,鹿城工商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已查处一起销售假茅台酒案件。
4月初,鹿城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对涉嫌销售假冒贵州茅台酒的市区某知名酒庄进行了严密监控,经过数日深入调查,执法人员于4月11日进入该酒庄,现场查扣涉嫌假冒茅台酒320瓶。
这批涉嫌假冒的茅台酒为500毫升装、53度,与市场上销售的茅台酒有所区别的是,这种“茅台酒”为蓝色瓶子装,且标注有“专供”字样。4月14日,这批“专供”茅台酒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后确认为假酒,该案的案值超过22万元。
据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人员王先生介绍,该公司有生产专供的茅台酒,不过专供的茅台酒不准在市场上流通,且专供酒管理很严格,因此流入市场的可能性极小。
另外,4月8日,根据举报线索和前期摸底调查,鹿城公安、工商部门联合,在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3区一个商铺及当事人陈某的仓库里,查获假冒500毫升装贵州茅台酒168瓶、200毫升装贵州茅台酒35瓶。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陈某50岁左右,贵州人。他通过物流,从外地将假冒的贵州茅台酒托运到温州,提货后,存放在瓯海区娄桥街道娄南街一处仓库内。陈某以小货车送货上门的形式,销售给其他商家。
4月8日下午,当事人陈某将60瓶假冒500毫升装茅台酒送货给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3区一商家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鹿城工商、公安执法人员连夜对当事人的仓库进行检查,查获存放在仓库里的108瓶500毫升装茅台酒、35瓶200毫升装茅台酒。按照茅台酒的市场中间价计算,该案案值超过15万元。当晚,陈某被鹿城警方刑拘。目前鹿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还在对上述两起假酒案件作进一步调查。(温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