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8日讯
昨天上午,读者黄先生致电新报新闻热线85252000反映:义乌市宏文饰品厂有几名未成年的工人,可能涉嫌非法使用“童工”,希望新报能予以调查。
【读者投诉】
饰品厂非法使用“童工”
黄先生对宏文饰品厂情况比较熟悉。他告诉记者,从去年起,该厂就招用了2名未成年人,今年该厂又招聘了4名未成年人,分别来自甘肃、贵州等地。
“他们年纪大约十五六岁,都用他人身份证登记,全都没签劳动合同。”黄先生透露,这几名未成年人均在饰品厂二楼的成品部上班。
“其实厂里也查出他们使用的不是本人的身份证,但照样让他们继续工作。”黄先生说,这些未成年人每天要工作11个小时,月工资仅1000多元。
【记者暗访】
每天工作11个小时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这家工厂,以打工者的身份前往一个车间应聘。从车间二楼一挂着“成品部”牌子的门口进入,发现里边是两个“大车间”,四五十名工人正在各自岗位上忙碌着。成品部主管阎某的办公室就在车间隔壁。
记者走进办公室,提出想应聘做手工活。阎某说:“普通计件工一个月能做两三千元钱,次月底发前一个月的工资。白天上班8个小时,晚上有时也要加班,加班一般是三个小时。”
阎某表示,做手工活随时都要人。
15岁可借他人身份证用
当记者提出还有三四个“朋友”想来上班,年龄大多在十五六岁时。阎某表示,现在查得严,16岁以下的“童工”查到一个要罚款上万元,现在不敢招。但如果15岁的人只有一两个,借用他人的身份证拿来登记,还是可以来上班的。
“你让他拿别人的身份证来,只要20多岁的都可以,身份证的复印件也行。”阎某说。
随后,记者在车间随意走动了一下,发现车间里有两名做手工活的男子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你今年多大了,怎么看起来这么年轻?”记者问。
“我今年18岁了,1992年出生的。”这个男孩说,他是去年来这个厂的。另一名中年男子则对记者的到来显露出一丝警觉。他表示,16岁以下的人,厂里都不招。
【现场查处】
未成年人用他人身份登记
记者找了个借口离开工厂,随后立即联系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丁国嵘立即带领8名执法人员赶到现场。
在记者引领下,执法人员直接冲进宏文饰品厂2楼成品部右侧的车间内,将四五名看上去年纪很轻的男孩叫了出来。
“你们今年几岁?”执法人员问。“都满18岁了。”男孩们说。执法人员要求他们出示身份证,但这几个男孩都说身份证忘在宿舍了。执法人员要跟随他们到宿舍取身份证,这几个男孩都面露难色。最终,几个男孩从身上摸出了身份证。其中两人,一人出生于1995年2月,名叫陈文凯;另一人出生于1994年4月,名叫杨龙。执法人员表示,这两人虽已年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还属于未成年工。
陈文凯说,3月5日,他用老乡的身份证登记进厂,厂里也没核对身份证信息。“我担心年纪不够,厂里不录用,就借了老乡的身份证。”
杨龙是以亲戚杨华洲的身份证登记的。他说,借用他人身份证登记,是工厂的人事主管给他出的招。对此,该厂人事主管张某予以否认,她说自己根本不认识杨龙。
宏文饰品厂管理有漏洞
经调查,宏文饰品厂现有员工90多人,绝大多数为今年春节后新录用的,均未签订劳动合同。
“我厂规定,未满18周岁一律不予录用。一些人为了求职,使用了他人的身份证,我们一时没核实清楚。”该厂人事部主管张某承认,企业在管理上相对比较松懈,员工到企业应聘,只需填写应聘表,就可以到车间上班。上班后,人事部工作人员会到车间收取每个人的身份证进行复印登记,不会详细核对身份信息。
记者看到,在该厂花名册上,没有陈文凯和杨龙的身份信息,就连他俩使用他人身份证的信息也没有登记。张某辩解,因为他俩刚进厂,一些手续还没办齐。
违规招用未成年人被处罚
丁国嵘表示,宏文饰品厂虽未使用童工,但使用了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对于未成年工,法律有特殊保护,企业必须对其进行体检,且不得从事高空、高污染、地下、高温等工种。鉴于宏文饰品厂未对两名未成年工进行体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3条规定,将对其处以2000~10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