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的立法计划,《杭州市科技进步条例》今年将进行修改,从第一轮的征求意见稿来看,增加了很多新内容,来看看几个关键词。
一是“物质鼓励”,政府对科技进步企业,会从精神上的支持,更多转变为物质上的帮扶。
根据修改的《条例》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将制定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并优先采购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和新设备。
另外,还首次明确提出“优先”概念,在国外工作和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来杭州工作,将在住房、医疗保障、配偶和子女的随迁、就业和入学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二是“产学研结合”,知识也是生产力,尤其是各大学和科研院所,更是智慧的集聚区。
今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将更多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各类研发机构,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应建立独立研究院、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检测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再一个亮点,是提出“智慧也能折成钱”的概念。
各级人民政府将鼓励和支持创新型企业上市;修改后的《条例》第三十六条更是明确,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可以采取职务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折股、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等方式,对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股权和分红激励。
另外,市财政每年安排人均不少于0.60元的科普经费,将增加到人均不少于2.00元,是原来的3倍多,为杭州市民接受科学文化知识提供更好的物质保障。据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