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19日讯 近日,洞头县在保护海洋生态方面又出新招:经县海洋与渔业部门认定,在渔港沿岸和海上设置废油水回收点(船),开展海洋环保工作的,今年将可获得每点(船)2500元至5000元的补助。得益于海洋生物生态放养工程及节能无公害生产技术的大力推广,该县富民生态双赢愿景,正在逐渐成为现实。
从2005年起,洞头县大力实施生态放养,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每年有计划增殖放流黑鲷、真鲷和鲈鱼等鱼类及各种螺类。截至目前,已累计投放400多万尾鱼贝类和曼氏无针乌贼受精卵200万枚,以此修复渔业生态资源。同时,该县还投放人工鱼礁礁体,5年来共投放7.8万余立方空体,着力提高海域表层初级生产力,吸引洄游性鱼类聚集滞留,形成生态辐射效应。为有效缓解全县海区富营养化程度,洞头县还有序引导发展以紫菜、羊栖菜为代表的海藻多元化养殖,全县按照养殖紫菜近2万亩,羊栖菜1万余亩,每公顷大型海藻可吸收氮1.02吨,磷0.37吨左右计算,实现吸收氮约2040吨,磷约740吨。
渔业生态逐渐得以修复,节能环保的捕捞理念也逐渐走进渔民的日常作业。近年来,洞头县不断加大渔业节能减排政策宣传,举办渔业相关培训,向广大渔民传授渔业节能减排新知识,渔船节油新产品、新技术;推广“低碳”养殖理念,并结合科技下乡活动,举办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技术、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业技术培训和讲座。此外,该县还对新增配备安装节能装置的渔船给予重点扶持,目前,全县已有121艘渔船安装风光互补发电装置,推广应用了115套节油器产品。为方便渔船废油回收,该县已建起了5个岸上废机油回收点和3艘海上废油回收船,尽可能减少海上作业对海区的污染。
此次,该县进一步加大对参与海上环保回收点(船)和“低碳”作业渔船的补助,除废油水回收点(船)补助外,还将确定4艘船在重点港口及港口周边海域回收固体废弃垃圾,给予每船1万元补贴,同时经县海洋与渔业局认可,新增配备安装节能装置的,可将获得每套购置价30%的补助。 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