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19日讯 记者近日从鹿城区残联获悉,该区今年继续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凡具鹿城户籍,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且本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均可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接受“复明、助听、助视、助行”四项康复工程服务。
今年启动的“复明、助听、助视、助行”四项康复服务,将由政府埋单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开展免费康复帮扶。计划通过筛选,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75例,验配聋人助听器100例,验配盲人助视器20例,安装下肢残疾假肢3例,预计投入帮扶资金82.76万元。
据统计,鹿城区目前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员近9800名。2008年,该区出台《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托(安)养的补助标准,并首次将困难家庭重度残疾人纳入到了保障范围,参照全区低保标准,发放全额补助金。 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