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19日讯(通讯员 陈福)4月19日,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对奋不顾身扑救山林大火英勇牺牲的王根松和不畏强暴、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扒窃犯罪嫌疑人而光荣负伤的沈跃,进行了表彰奖励。
今年66岁的王根松,家住浙江省建德市寿昌镇大塘河边村。2011年3月27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大塘河边村一村民上坟烧祭时,不慎引起杂草起火,由于当天气候干燥,风力又大,火势迅速蔓延,情况十分危急。当时在家的王根松听到有人喊救火后,不顾自己年老体弱,拿起扑火工具奔赴火灾现场,与随后赶到的十多位村民一起奋勇扑救。在扑救的过程中,由于风向突变,加之体力严重透支,王根松不幸被卷入火场中,严重烧伤。当日送往省浙二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为烧伤面积达97%,深度三到四级,后经抢救无效,于3月31日上午去世。
王根松同志在集体财产遭受火灾时,挺身而出、奋不顾身扑救山火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为弘扬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追授王根松同志“杭州市见义勇为勇士”称号,发给奖金壹拾伍万元。
今年53岁的沈跃,上城区公安分局协警大队湖滨中队协警。2011年2月8日下午3时40分许,沈跃和其他4名协警队员在延安路步巡时,在明珠麦当劳门口发现3名可疑人员在伺机行窃。沈跃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扭获其中一名可疑人员刘某时,不幸被刘某用随身携带的旅行剪刀刺伤头部和双手。沈跃不畏强暴,带伤与其他协警一起将扒窃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经司法鉴定,沈跃头部、双手受轻微伤。
沈跃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不顾个人安危,勇斗扒窃嫌疑人,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积极贡献。为了弘扬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经本会研究决定,授予沈跃同志“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发给奖金伍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