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1日,为筹钱给女友过一个难忘的生日,19岁帅气男生朱某在富阳持刀绑架了一辆“黄鱼车”女车主,将她包里300余元现金和脖子上的金项链抢走。
他用绳子勒住女车主的脖子,并用同一根绳子把对方双手反绑至头顶。
他将女车主塞进后备厢,并用起子把她脖子上的绳子卡紧。
见女车主张嘴却无法喊出声音,朱满意地盖上了后备厢。
随后,他开着这辆车到杭州会女友,和朋友们唱歌狂欢、喝酒抽烟,一直玩到次日凌晨,全部由朱买单。
狂欢过后,他把车开到一个小区扔掉。
两天后,警方找到这辆失踪的黑色马六轿车,打开后备厢,女车主早已窒息死亡。
同日,朱在富阳一车站被抓。
今年3月1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富阳开庭审理了此案。3月2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朱某因犯抢劫罪,被判死刑。
庭审当日,朱某的30多位亲属到庭旁听。
朱声音哽咽,泣不成声。他说自己从小父母就离异,家境贫寒,断奶后一直由外公外婆抚养。初中毕业后就辍学,没有工作。家里的房子至今还是泥墙,父母靠毛竹林赚钱度日。
旁听席里也呜咽声一片。
律师替朱辩护,说他犯法虽然后果严重,但并不是故意杀人,他罪不至死。
检察官问,为啥用起子把她脖子上的绳子卡紧。
朱答,怕女车主的手跟脖子距离太远。
检察官说,这个情节使得案件性质极其恶劣,鉴于后果特别严重,建议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被害人一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朱赔偿丧葬费、精神赔偿金等50万元。
朱哭着说,自己会赔的。
法官问他:“你有没有财产?”朱摇头。
“没钱怎么赔?”法官问。
朱低声说,让家人再想想办法。
退庭后,朱的亲属直摇头:“哪里筹得到这么多钱……”
3月2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朱某因犯抢劫罪,被判死刑。4月7日,朱不服原判,提交上诉状。据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