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1日讯
今年上半年,南湖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将任期届满。昨天上午,南湖区召开全区社区组织换届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社区组织换届工作。记者从会上获悉,南湖区社区党组织换届全面实行“公推直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自荐直选”比例一般不低于60%,换届选举工作到5月底基本结束。
据悉,南湖区明确按照“精干、协调、高效”原则,配强配齐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5至7名,辖区人口较多、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增加1到2名。同时进一步提高社区党组织成员与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从实际出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宜分则分、宜兼则兼。
此外,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等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员,一律不能确定为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自荐人)。现职社区专职工作者中实际工作表现差、群众公认度低的,也不能确定为候选人(自荐人)。
南湖区还要求严格执行候选人(自荐人)联审制度,街道要对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区纪检监察、检察、组织、公安、民政、司法、人口计生、信访等部门和单位要进行联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自荐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或者未参加自荐而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经选聘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者的高校毕业生,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社区选举办明确其选民资格,参加居民委员会选举。
社区组织换届选举一般按照先党组织后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社区党组织换届全面实行“公推直选”,在公开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党组织成员,再从当选的成员中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实行“自荐直选”,由自荐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本社区选举委员会自荐报名参选,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自荐直选”比例一般不低于60%。
在社区组织换届选举中,候选人(自荐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社区党员、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其他候选人(自荐人)的,都是贿选。南湖区将加大对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参与或怂勇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将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惩治。*(嘉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