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2日讯
3个台湾人和15个农民,大多数只有初中或小学文化,他们形成了一个低学历诈骗组合,但却实施着高科技诈骗,利用电信网络大肆行骗,涉案金额竟高达3700万元,受害人遍及全国各地。
昨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由公安部督办,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台州中院审理的特大电信诈骗案。
电话响起:钱转入“国家安全账户”
2009年7月6日,台州经济开发区的方老板接到一个自称是电信公司员工打来的电话,称其家的电话欠费2000多元,对此,方老板表示惊讶。
对方听后便让方老板报警,并帮他将电话转接到“重庆市公安局”,一名自称陈警官的男子在电话中称,方老板的身份证在重庆登记了一个户头,涉嫌洗黑钱200多万元,获利14万元。
方老板表示没有此事。“陈警官”表示,方老板把所有的钱转到“国家安全账户”去,待甄别结束立即返还。
很快,又有一名自称张检察官的人打来电话,并提供了一个“国家安全账户”的号码。方老板按照对方的指示,将14万元存款转到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
据统计,2009年1月至8月,浙江省接到此类报案的电信诈骗就有5000多起,涉案金额达到1.1亿元。
2009年8月31日,浙江“6·28”特大电信诈骗案在省公安厅统一指挥下,台州、金华、宁波的专案组联合行动,会同广东和福建当地的公安机关一起,一举抓获20多名涉案人员(已另案起诉)。
本案18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指控的是2009年6月至8月诈骗的部分,共130人被骗,涉案金额3700余万元,涉及广东、四川、北京等10多个省市。
利用电信网络诈骗
昨日,黄焕喜等团伙成员被押上了被告人席。18名被告人中有10名是女性,在开庭前法院的临时拘押室中,她们竟不顾女法警的制止,嘻嘻哈哈,还相互打招呼。
旁听席上有点冷清,除了当地几家媒体的记者,只来了10多位被告人的家属,没有一个被害人在庭审现场露脸。
在庭审中,2009年4月,被告人黄焕喜、陈明田预谋实施诈骗,先在广东省东莞一处租住,继而从黑客手中购买有网络购物记录的台湾客户资料,再组织人员进行培训。被告人陈逸鸣经林健全(另案处理)介绍认识了被告人黄焕喜、陈明田,虽明知后者欲实施诈骗,仍为其架设了可以实现随意设置主叫号码的网络电话线路及网关等设备。
2009年6月,陈逸鸣又委派被告人郑加春到东莞为黄焕喜、陈明田进行布线和日常线路及设备维护。
该团伙以黄焕喜为首,于2009年5月底开始实施诈骗活动,先由诈骗集团的老板收集内地的银行账户,用作诈骗账户和取款工具,这些账户被称为“水车”。
随后,境外拨打诈骗电话团伙租用网络服务商提供的网络服务器和电话改号等服务,进行改号,伪装成国内的电信、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电话,实施电话诈骗。这种团伙被称为“水桶”,被告人黄焕喜等3名头目代号“桶主”,打电话的成员被称为“桶仔”。
这些“桶仔”还分前台和后台,后台分工负责将被害人的钱骗入“水车”。进入“水车”账户的钱,由被称为“车手”的马仔持银行卡到就近的ATM机上提取现金,无论卡里有多少现金,“车手”都必须在30分钟内取完。
庭审一直到下午3时许才结束,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