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2日讯
(通讯员 朱利明)浙江省平阳县“80后”男青年方小雷,在浙江天台县城大街上闲逛时盗窃了一辆轿车,后因该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被警方抓获。没想到他乘警方不备时脱逃,在父亲的安排下躲进了寺院。4月21日,方小雷及其父亲和朋友三人在浙江天台县人民法院同堂受审,被判处十个月到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0年6月底的一天,方小雷和温烛在天台县城的大街上步行闲逛时,发现路边停了一辆本田轿车,而且这车子还发动着,驾驶员不知跑哪去了。温烛就说了句,这车子怎么没人?方小雷听到温烛的话后,就上去看了看,随即打开了车门,钻进车子,将车子开到了温州。温烛在和方小雷联系中得知车子到了温州的消息后,也来到温州。后经鉴定,这辆车子价值13万元。
由于车子是偷来的,方小雷和温烛怕被人知道被公安抓获,两人一商量将轿车的牌号换个假牌。于是温烛陪同方小雷联系了做假牌的人做了一副温州号牌装在轿车上使用。没想到在温烛开车的过程中,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了,温烛被警方抓获。方小雷想去警方了解下情况,也被抓。
案子移交到天台公安部门后,天台警方对两人采取了刑事拘留的措施。在一次审讯过程中,方小雷乘警察不备,挣脱了手铐,逃跑了。他打的来到温州,并和其父取得了联系。在其父的帮助下,先后在两个寺院躲藏。其父明知方小雷从公安机关逃跑出来的情况下,通过一个朋友,将方小雷以侄子的身份介绍到一个寺院出家,以躲避公安机关的追捕。几天后,警方抓获了方小雷及其父亲。
庭审中,当法官问及为何要躲藏进寺院里,方小雷回答,他认为做和尚也像是坐牢一样,是自我惩罚。其父则表示自己不懂法,不知道这是犯罪,现在很后悔。法庭还查明方小雷在2001年的时候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认为,方小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6万元,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温烛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方小雷的父亲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