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5日讯
去年初,一家名叫“宁波海晟”的贸易公司,在义乌市场上向130余家摊位订购了总计价值180余万元的货物后,两名幕后老板就玩起了“失踪”。幸亏公司业务员及时报案,警方很快将其中的一名老板林燕华抓获,叶世骏也于去年9月16日向警方投案自首。今年1月14日,林燕华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近日,叶世骏以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林燕华是浙江开化人,从2008年起开始做生意,主要是从义乌批发货物到老家销售,因经营无方,亏了不少钱,欠下一屁股债。看到义乌的商人能赚那么多钱,林燕华就眼红了,他找到了自己的老乡叶世骏,商量着成立一家贸易公司去骗货“赚钱”,叶世骏当即表示同意,还承诺成立贸易公司的资金都由他承担,骗货成功后不仅帮林燕华还清10多万元的欠债,同时还给“分红”。
2009年12月,由叶世骏出钱,林燕华出面用假名“王胜军”在义乌市江东街道的某小区租了房子,挂起了“宁波海晟贸易有限公司义乌办事处”招牌。林燕华又使用假名“王俊”,到义乌市人力资源市场上招聘了1名司机和3名业务员。
人员到位后,“王俊”经理就开始对业务员进行培训,要求他们到市场上去订各种货物,每个摊位订的货物价值不能超过1.5万元,而且能不付订金就不付订金,这样的话,货物不多即使客户发现被骗也不至于立即报案;他还要求业务员把收货日期定在2010年1月15日,付款日期定在2010年1月30日,这样可以留出时间来转移货物并逃匿。
接着,“王俊”就带着3名业务员到市场上下订单,从2009年12月底至2010年1月初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他们先后与130余名经营户签订了订货合同订购货物,其中只有3名经营户收取了订金。2010年1月15日,“海晟公司”收到了市场经营户按期送来的总计价值180余万元的货物,收到货物后,林燕华将其中的一部分价值30余万元的饰品以2.2万元的价格贱卖,然后把剩余的所骗货物转移到江西省玉山县,等在那里的叶世骏收货后,再将货物转移到开化县华埠镇两人事先租好的仓库内。
过了两天,1月17日,林燕华让公司的几名员工把剩余的少量货物变卖掉当做工资,自己则“跑路”了。几名员工觉得这样做不妥当,虽然公司欠他们工资,但也不好随便把别人的货物卖掉,于是就到派出所报了案。
当天晚上,警方就在金华抓住了林燕华。林燕华归案后,一开始还想把所有责任都揽下来,但后来听说可能要判十几年,就慌了,很快交代了伙同叶世骏骗取货物的事实。原来,之前叶世骏称自己快要结婚了,出了事的话希望林燕华能全部揽过去,林燕华的家人他会好好照顾的,林燕华就答应了。
目前,被骗的150余万元的货物已经追回并返还被害人。(来源:金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