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的章家桥公园 摄影 时鹏
昨天下午3点,上城区法院10号庭,远程审理一起抢劫案。电子屏幕上出现三个身穿红色囚服的男子,个个高大帅气,他们是:
廖某,男,31岁,河南人,身高一米八,体格健壮,浓眉、国字脸。
马某,男,22岁,甘肃人,身高一米七几,高鼻梁、大眼睛,皮肤白皙,高瘦。
刘某,男,32岁,陕西人,身高一米八几,体形健美壮实。
他们都喜欢男人。
2007年,廖因抢劫罪入狱,2009年出狱后来到杭州。廖说,长夜寂寞,他经常去城站附近的章家桥公园找朋友,因为晚上一些“志同道合”的人会聚集在那里。
有一天晚上,廖在章家桥公园认识了马某和刘某。
马和刘都有抢劫前科,两人住在一起,形影不离,认识廖后,变成三人形影不离。
2010年5月26日晚9点,三人在章家桥公园附近的一家饭店吃烧烤,有人提议,时间还早,不如去公园玩玩。随后三人到了公园,廖说想一个人先逛逛,马和刘便扔下廖,携手消失在黑暗中。
廖独自站在公园淳祐桥上抽烟,看到桥下有个背着帆布包的年轻男子走过,便叫住男子:“这么晚了,还不回家?”
男子停下脚步,说自己心里闷。
“我也心里闷。”廖说着走下桥,和男子聊开了,还交换了电话号码。
廖后来说,这个男子也是喜欢男人的。
“他一见我,就说喜欢我这种类型。”
廖说,年轻男子多次对他动手动脚,他不得不几次提醒,这里是公共场所,但对方还是要抱他、亲他,不肯松手。他让对方早点回家,对方说一个人回去睡不着……
但男子的说法却完全不同。
男子后来对警方说,他原本在公园附近等公交车,等了半天车没来,就想干脆走回家,结果遇到了廖,闲聊了几句,连对方的手指头都没碰过。
“我是有女朋友的,刚刚分手。”他再三强调。
廖和男子在河边的石凳上坐着聊天。廖说,对方一屁股坐在自己的大腿上,伸手乱摸。
“你怎么摸我?”廖跳了起来,大叫:“我都被你摸了,你要给我钱。”
这时,马和刘突然出现,笑嘻嘻走过来,拍着男子的肩膀,让他拿钱出来。
男子不肯,马和刘变了脸色,一个掐脖子,一个用脚踢。廖扇了男子一耳光,用衣服蒙住他的头,一阵乱打。
男子叫救命,刘狠狠地踢了他一脚,威胁说不许叫,否则就把他扔进河里。
男子又叫了几声。
廖、马、刘抬起男子,把他扔进河里,拿起男子的双肩帆布包扬长而去,包里有现金2600元、两部手机。
男子自己从河里游上来,报警。
“我没有摸他,绝对没有摸他。”男子拉着民警反复解释:“你们一定不要误会了,我和他们不一样,我不知道他们晚上喜欢来这个公园,要是知道,打死我也不会来的……”
三被告人在法庭上承认抢劫,但都说事先没有预谋。
2010年12月,廖在萧山一家网吧内被抓,马、刘因另一起抢劫案被抓。
因涉嫌抢劫罪,三人被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官一审宣判,三人抢劫罪名成立,廖判刑6年,罚金1万元;马判刑4年6个月,罚金7000元;刘判刑4年,罚金6000元。(来源: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