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问题” 剩下12.11%债权7月底前一次性兑付
2011年04月26日 16:43:1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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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4月26日讯
今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依法处置银泰房地产公司问题第九次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刘世书、市审计局总审计师傅代兴、银泰房地产公司资产监督清算组组长周智飞分别通报了“银泰问题”处置最新进展。 刘世书首先从工作情况及成效和最终清偿率及后续工作两个方面,通报了银泰房地产公司问题整体处理情况。 根据丽水佳信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司法会计鉴定报告》。银泰集团下属公司总资产69194.87万元,总负债186511.32万元,资不抵债117316.45万元。依法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只有33.53%,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切可能的措施,千方百计提高普通债权人的受偿率,决定最终的清偿率按42.11%执行。 周智飞就监督清算和债务清偿的情况做了介绍。自“7.11”银泰事件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成立了资产监督清算组,从全市范围抽调26名专业骨干人员,围绕“三化”要求,全面开展公司资产的监督清算。两年多来,经过不懈的努力,监督清算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2009年1月、2009年7月、2010年1月、2010年7月、2011年1月累计兑付5次,共计返还了30%,支付资金46000万元。剩下12.11%债权,将通过加快资产处置,实现资金回笼后,于今年7月底前一次性兑付到位。兑付继续沿用原来的方式,通过在各媒体上刊登公告,返还资金打入借资户个人账户,同时宣告监督银泰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公司资产处理完毕,由管理人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 新闻发布会上傅代兴还通报了关于银泰房地产集团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和“1.58亿元”资金的去向审计情况。 在“1.58亿元”资金中,流回公司增加总公司和所属公司资本金等8595.5万元,占总数的54.48%;用于个人消费和公司支出4376.89万元,占总数的27.74%;能够变现的有2805.74万元,占总数的17.78%,但其中有部分资产增值,有部分资产减值。现已处置变现664.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