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吴女士打进85100000热线:我住在富阳云河福邸小区,前段时间,小区业委会把小区配套的会所租掉了,而且合同一签就是20年。我们业主搞不明白了,一届业委会的任期最多5年,他们有没有权利签一份长达20年的合同?
记者申道飞核实:云河福邸小区位于富阳与杭州主城区交界处,320国道旁,于2004年交付,由别墅、排屋和多层住宅组成,共216户人家。
小区会所共3层,其中一部分是物业办公用房,另一部分是业委会用房。今年3月底,业委会把会所打包出租了,一年租金10万元,租期20年,总面积超过700平方米,同时出租的还包括小区的露天网球场和游泳池。
租下小区会所的,是中国美院的一位老师,打算开一个文化创意工作室,还要办一个美术培训班。
出租会所的事传开后,马上在小区里炸开了锅,支持声、反对声都有。业主吴女士听说租赁合同约定游泳池将被填平,改造成两层高的玻璃房,“要真是这样的话太过分了,影响我们业主的生活!”
业主包先生说:“把会所租出去办培训班,有一定的安全隐患,进出人员多,还有,万一发生火灾怎么办?”
我们见到了处于小区舆论风暴中心的业委会毛主任。毛主任说,关于会所出租的事,尽管没有经过业主大会授权,“但我们公示的时候提出反对意见的业主很少,所以事情就定了下来”。
毛主任还解释:合同约定的会所租期20年,是因为承租人需要投入资金装修和改建,如租期过短,可能无法保证收回投资,这也是承租人提出的特殊要求。
如果业主对会所出租有意见怎么办?
毛主任说,只要有五分之一的业主反对,联名提出书面意见后,这事还可以重议。(来源: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