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3日讯
5月1日起,醉驾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罚款、吊销驾驶证处罚,同时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饮酒后驾驶,也面临更严重的处罚。昨天晚上,市交警部门在市区开展新规实施以来的首场酒后整治,期间,未发现有醉酒驾驶者,4名摩托车驾驶员因为酒后驾驶,成为我市第一批接受新规处罚的驾驶员。
昨天晚上7点,交警部门在市区丽青路等地设立了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整治开始不一会,一辆摩托车被交警拦下来。交警马上闻到了驾驶员口中一股酒味。交警对其进行检测后,发现其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了63.5毫克/100毫升,已经离80毫克/100毫升的醉酒标准不远。驾驶员李某说,当天晚上下班后,和朋友一起喝了两瓶啤酒,觉得没什么问题,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没想到差点就成了第一个醉酒被拘留的。
到当晚10点左右,交警部门共查获4名摩托车驾驶员存在酒后驾驶行为,没有发现醉酒驾驶行为,交警依照新法规对他们处以了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扣证6个月。交警同时表示,以后的查处中,一旦查获醉酒驾驶行为的,按照新规,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交由司法部门,对其行为进行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