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4日讯
上周,钱江晚报对在杭州市区和省内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数起典型事故进行深入采访,特别制作了《交通事故警示录》。血淋淋的教训,留给了我们的启示有很多。
记者从杭州交警处拿到了一份《2011年一季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通报》。1~3月,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51人死亡,473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受伤人数下降33.38%。从数字上看今年同比都要好于去年。可是,151条生命的消逝,还是让人扼腕叹息。
记者从采访中得知,今年以来,疲劳驾驶、超速、闯红灯、违法变道、违法停车成为交通事故的“五大杀手”。今年1~3月,杭州市区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违法变更车道、疲劳驾驶引发死亡事故上升幅度较大;在高速公路上,疲劳驾驶和违法停车时引发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
一个超速,一个横穿马路,两个家庭毁了
事故回放:2011年1月27日18时25分,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上,一辆小面包撞上了一位横穿马路的女子。当天20点,被撞者抢救无效死亡。
他超速了,她没有走斑马线
事故发生在农历腊月二十四,离过年只有一个星期。那时候,很多单位已经放假了,原本繁忙的道路,显得有些冷清。事故发生时,天下着大雨。肇事者吴某开着小面包车,沿着江陵路由南向北开,撞上了由东向西过马路的陈某。据一位正走在前面目击者说,“女子被撞出十多米,直接飞到了我面前。”而从小面包车挡风玻璃碎裂,引擎盖凹陷、大灯破损的状况,也足以证明当时撞击力度之大。更令当值交警惊诧的是,在事故现场,竟然找不到刹车痕迹。这也意味着,发生撞击前,车子根本没有减速!
肇事者吴某事后说,他正整理好东西,准备第二天回家过年。车子开得飞快,撞人前,他完全没有意识到,反而是坐在副驾驶的吴某母亲惊叫了一声。可是,一切已经太迟了。
而被撞者陈某家住附近,她的工作单位,就在马路对面。可能是想去单位拿点东西,轻车熟路,也没有注意到旁边开来一辆车。离事故发生地点100多米处,就是一条斑马线。可惜的是,陈某并没能踏上这条“生命线”。
江陵路的周边为民居和厂房。事故发生路段限速为50公里/小时。交警认定,肇事者吴某存在超速的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主要过错责任。被撞者陈某未走人行横道,承担事故次要过错责任。
交警看教训:
一时疏忽,害苦了两个家庭
杭州交警滨江大队直属中队民警王惠中说,肇事者吴某是个90后,在杭州打工。在调查事故时和他接触下来,觉得吴某是个蛮听话、蛮老实的孩子;而被撞者陈某30多岁,女儿已经十几岁,在上初中了。就因为两个人各自的一时疏忽,两个原本幸福的家庭,都遭受重大打击——吴某将要面牢狱之灾,而陈某一家,失去了女主人。
这个事故警示我们,作为驾驶员,千万要遵章守法行车,不要超速。在天气、路况不佳时,一定要减速慢行,并时刻注意前方道路情况;而作为行人,过马路一定走斑马线。这一点,在天黑、下雨时,尤其应该注意。因为行人走在斑马线上,会形成的颜色形成反差,能够方便司机辨认,从而从最大程度上避免事故。
这些血的教训同样让人心痛
●4月17日晚上,杭海路钱江二桥桥洞附近,一辆杭州牌照的重型工程车,撞倒了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男子送医院后抢救无效身亡。
●4月23日晚10点多,江干区备塘河路上,一位骑电动车的小伙一头撞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苏C牌照半挂车,骑车小伙伤重身亡。
●3月13日凌晨3点左右,杭海路六堡公交站台附近,一辆集装箱车和一辆货车迎面相撞,三个人被卡车中,一人送到医院已经死亡,另外一人抢救无效后死亡。
●3月6日下午2点左右,绕城高速西线离留下入口处不到一点的地方,有2辆小车、1辆大货车三车追尾,中间一辆轿车几乎被压扁,坐在后排的一位男乘客抢救无效死亡。
●3月1日上午11点左右,萧山区浦阳镇径游村汪家塘红绿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货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相撞,导致电动车上一男一女两人死亡。
●2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在临平高速出口百米处发生车祸。一辆装运饮料的货车侧翻,将一辆摩托车和摩托车上的一对夫妻压在货车下面。虽然消防派了大吊车来,积极营救,但两人还是不幸离世。
●1月24日下午3点左右,一辆云南籍重型半挂车在杭州绕城公路北线,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江苏籍小型客车相擦后,撞击中间护栏冲入对向车道,先后与西向东方向正常行驶的一辆浙江籍小型货车、二辆浙江籍小型客车相撞,其中一辆浙江籍小型客车被撞至路基外,车上3人,2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
喝了酒,但还想把车开回家
事故回放:2011年2月26日早上8点05分,拱墅区沈半路舟山东路口,一辆海马福美来轿车撞了一位骑自行车的中年男子。5天后,被撞男子在医院医治无效死亡。
他一晚上喝了两场酒
肇事者麻某,在黄龙体育中心附近的一家酒吧做音控师。事发当天凌晨2点多,他从酒吧下班后,他开车带着朋友,去文一路上吃夜宵。麻某说,在此之前,他滴酒未沾,还打算开车送朋友回去。可是,一旦吃起来,情况就不受控制了——到凌晨3点多,他已经几瓶啤酒下肚;一群人觉得不尽兴,又跑去天目山路上的歌厅唱歌,期间又开了几瓶洋酒。出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家住城东,人在天目山路,车在文一路。这时的麻某,有很多种选择。比如,他可以打车回家,等酒醒了再回去取车;他也可以找个代驾,帮忙把车开回家;可是,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他最终做了一个最错误的决定——先去文一路,把车开回家!几十分钟后,沈半路舟山东路口,麻某的车迎头撞上了骑自行车的刘某。这下,麻某彻底清醒了,可一切已无法挽回。
事后经检验,麻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9mg/ml,远远超过了0.8mg/ml的上限值,属醉酒驾驶。交警部门认定,麻某的过错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看教训:
一念之差,悲剧无法挽回
杭州交警拱墅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吴翔说,看外表,麻某1.8米的个子,很阳光,很帅气。还没结婚的他,本来有一个美好的前程。可是,这么好的一个小伙子,从此就要背上酒后肇事的罪名了。如果当时,他不去把车开回家,而是打个出租车,或者找个代驾,最多花几十元。而如今呢?麻某面临数年的刑期,以及数十万元的赔偿。他的老父亲,也因为儿子犯罪要坐牢,气得住了院。
杭州交警拱墅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徐勇说,杭州交警对于酒驾的查处,从未放松。可是,依然不断有驾驶员,顶着高压线,往枪口上撞。“五一”之后,酒驾新规正式实施。如果再酒驾,等待驾驶员的,将是更加严厉的处罚。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千万要记牢啊!
2011年1季度杭州死亡事故引发原因一览
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8人
超速7人
疲劳驾驶6人
酒驾3人
违法变更车道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