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4日讯
5月1日醉驾入刑正式实施。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 1日、2日两天时间,全省交警部门通过呼气酒精测试查获酒后驾驶64人,其中,涉嫌醉酒驾驶的11人。
这11人已被抽取血样进行体内酒精含量检验,以固定证据。这意味,这11人将可能以“危害驾驶罪”而受到刑事处罚。
连日来,浙江省高速上尚未查获到醉酒驾驶。
截至目前,全省查获的11起醉驾中,分别是宁波4起,台州3起,杭州1起,金华1起,温州1起,嘉兴1起。其中,温州瑞安这一起醉驾导致车祸还伤及多人:2日下午3时30分许,瑞安市塘下镇罗凤工业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黑色“丰田卡罗拉”轿车与一辆正三轮摩托车相撞。正三轮摩托车翻倒在地,轿车车头损坏停在路中央,造成正三轮摩托车上5人受伤。交警部门出具血液中酒精含量鉴定结果,轿车驾驶人胡某(安徽省利辛县人,他平时从事废品回收工作)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已被刑事立案,并被警方控制。据胡某供述,事发当天下午1时许,他和几个朋友在塘下某酒店聚餐,席间他喝了两瓶啤酒。
在1日零时开展的打击酒后驾车“零点行动”中,淳安警方于0时38分在千岛湖镇城区查获一涉嫌醉酒驾车的男子。
当时这名姓李的男子驾驶一辆桑塔纳轿车,从当地一家KTV出来返家。途中,被交警拦住,经过呼气检测,这名男子的酒精含量为108.7mg/100m。
警方连夜对其抽取血液,并送到了杭州进行血液检测,结果显示为126mg/100ml。经省公安厅交管局确认,李某将是全省首例醉驾入刑者。
5月1日当天,李某已经被淳安警方刑拘。
从目前掌握的数据来看,“醉驾入刑”对司机的威慑力不小,1日、2日,丽水交警查到酒后驾车有4起,没有查到醉驾,而衢州、湖州也没有查到醉驾,而舟山在开展酒驾整治中甚至连酒后驾驶行为也没有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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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正式实施后
温州发生首起醉驾致死案
肇事司机除负刑事责任外,还将被终身禁驾
据温州警方通报,5月2日晚上11点45分,24岁温州永嘉人傅某驾驶温州牌照的小车,从新泽移民区驶往西岙村时,途经西岙村106号前路段,与行人张某(54岁,永嘉人)发生碰撞。经过医院抢救无效,张某于昨日死亡。
事发后,交警对肇事司机傅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21.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经过初步调查,傅某可能对该事故负有主要以上责任,并且涉嫌危害驾驶罪。警方准备对傅某刑拘。
该案将是“醉驾入刑”法律规定正式生效之后,全省发生的第一起醉酒驾驶致人死亡案。按《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傅某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将被终身禁驾。
省公安厅交管局提醒,5月1日后,“醉驾入刑”正式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吊销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酒后、醉酒后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被终身禁驾。